功能主治:清热解表,止咳化痰。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风、头痛鼻塞、咽喉肿痛、咳嗽、周身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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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柴胡、山银花、葛根、青蒿、连翘、黄芩、桔梗、苦杏仁、薄荷脑。辅料为蔗糖、苯甲酸、羟苯乙酯 |
桔梗、寒水石、薄荷、诃子(去核)、甘草、乌梅(去核)、青黛、硼砂(煅)、冰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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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和盈药业有限公司 |
内蒙古大唐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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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5288 |
国药准字Z1502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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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表,止咳化痰。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风、头痛鼻塞、咽喉肿痛、咳嗽、周身不适 |
咽喉肿痛、声音嘶哑、咽干灼热、咳嗽痰多、口腔溃疡、牙龈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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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或含化。一次1丸,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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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孕妇忌服。 2忌食烟、酒、辛辣、油腻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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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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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表,止咳化痰。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风、头痛鼻塞、咽喉肿痛、咳嗽、周身不适 |
咽喉肿痛、声音嘶哑、咽干灼热、咳嗽痰多、口腔溃疡、牙龈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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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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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糖尿病患者慎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肺脾气虚者,其表现为声嘶日久,逐渐加重,语音低微,倦怠乏力不宜服用。 2急性咽炎、急性喉炎、急性扁桃体炎,发热较重,或热度持续不减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一般症状在服药三天内无改善或出现发热渐高等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