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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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 |
本品主要成分为羧甲司坦。 其化学名称为:化学名为S-(羧甲基)-半胱氨酸。 分子式:C5H9NO4S 分子量:17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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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和盈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皇象铁力蓝天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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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5284 |
国药准字H230212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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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用于小儿因痰液粘稠引起的咳痰、呼吸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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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
口服。小儿2-4岁一次1片,5-8岁一次2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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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消化道溃疡活动期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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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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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用于小儿因痰液粘稠引起的咳痰、呼吸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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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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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7日后,如症状未缓解,应立即就医。2有消化道溃疡史者慎用。3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