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利咽。用于风热感冒,发热头痛,咽喉红肿,鼻塞流黄涕,咳嗽,便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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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柴胡,黄芩,板蓝根,葛根,金银花,水牛角,连翘,大黄。 |
硫酸阿托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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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倍肯药业有限公司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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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3034 |
国药准字H200522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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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利咽。用于风热感冒,发热头痛,咽喉红肿,鼻塞流黄涕,咳嗽,便秘。 |
虹膜睫状体炎、检查眼底前的散瞳、验光配镜屈光度检查前的散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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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岁以内,一次1/4-半袋,一岁至三岁一次半袋-1袋,三岁至七岁,一次1袋-1.5袋,七岁至十二岁,一次1.5袋-2袋,一日3-4次。 |
一次1滴,滴于结膜囊内,一天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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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风寒感冒,大便次数多者忌用。 |
1、眼部用药后可能产生皮肤、黏膜干燥、发热、面部潮红,心动过速等现象。 2、少数病人眼睑出现发痒、红肿、结膜充血等过敏现象,应立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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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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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利咽。用于风热感冒,发热头痛,咽喉红肿,鼻塞流黄涕,咳嗽,便秘。 |
虹膜睫状体炎、检查眼底前的散瞳、验光配镜屈光度检查前的散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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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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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如病情较重或服药二天后疗效不明显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阿托品类扩瞳药对正常眼压无明显影响,但对眼压异常或窄角、浅前房眼患者,应用后可使眼压明显升高而有激发青光眼急性发作的危险。故对这类病例和40岁以上的病人不应用阿托品滴眼。 2、用药时管口切勿接触眼部。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开启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5、请妥为保存,避免儿童误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