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阴道毛滴虫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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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甲硝唑。 |
三七、五灵脂、蒲黄、延胡索、川芎、木香、小茴香、冰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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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西达因儿童制药有限公司 |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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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2290 |
国药准字Z530213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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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阴道毛滴虫病。 |
通调气血,止痛调经。用于经期腹痛及因寒所致的月经失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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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阴道给药,每日一次,于晚上临睡前清洗外阴后,将本品0.5g(1枚)放入阴道后穹窿处,连用7~10天。或遵医嘱。 |
口服。经期或经前5天一次3~5粒,一日3次,经后可继续服用,一次3~5粒,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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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以及成分之一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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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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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治疗阴道毛滴虫病。 |
通调气血,止痛调经。用于经期腹痛及因寒所致的月经失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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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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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诊断的干扰:本品的代谢产物可使尿液呈深红色。 2.原有肝脏疾病患者剂量应减少。出现运动失调或其它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时应停药,重复一个疗程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厌氧菌感染合并肾功能衰竭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 3.本品可抑制酒精代谢,用药期间应戒酒,饮酒后可能出现腹痛,呕吐,头痛等症状。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3.气血亏虚所致的痛经、月经失调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 4.痛经伴月经失调或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6.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起服用至痛经缓解。 7.按用法用量使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