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温中散寒,补脾健胃。用于脾胃虚寒所致的脘腹疼痛,呕吐泄泻,消化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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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丁香、豆蔻、党参、白术(炒)、干姜,炙甘草。辅料为炼蜜。 |
没食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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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石家庄御和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新疆奇康哈博维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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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94047 |
国药准字Z6502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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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温中散寒,补脾健胃。用于脾胃虚寒所致的脘腹疼痛,呕吐泄泻,消化不良。 |
健齿固龈,清血止痛。用于牙周疾病引起的牙齿酸软,咀嚼无力,松动移位,牙龈出血以及口舌生疮,咽喉肿痛,口臭烟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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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漱口,一次约3ml,一日3~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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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感冒发热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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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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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温中散寒,补脾健胃。用于脾胃虚寒所致的脘腹疼痛,呕吐泄泻,消化不良。 |
健齿固龈,清血止痛。用于牙周疾病引起的牙齿酸软,咀嚼无力,松动移位,牙龈出血以及口舌生疮,咽喉肿痛,口臭烟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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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胃阴虚者不宜用,其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7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