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益气健脾,开胃消食。用于脾胃虚弱,食欲不振,消化不良,形体瘦弱。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白术(炒)、胡黄连、使君子、茯苓、枳壳(炒)、陈皮、麦芽(炒)、六神曲(炒)、刺五加、山楂(炒焦)、莲子、炙甘草。 |
醋延胡索、白芷。辅料为:聚乙二醇-6000。 |
|
生产企业 |
河北富格药业有限公司 |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43027 |
国药准字Z20010024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益气健脾,开胃消食。用于脾胃虚弱,食欲不振,消化不良,形体瘦弱。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
用法用量 |
温水冲服,儿童一次1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0-30丸,一日3次。 |
|
副作用 |
糖尿病患儿禁服。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
|
|
成分 |
益气健脾,开胃消食。用于脾胃虚弱,食欲不振,消化不良,形体瘦弱。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
药理作用 |
尚未明确 |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2.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感冒时不宜服用。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应去医院就诊。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食物。 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眼花,心悸气短等症者。 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者应停药去医院就诊。 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 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