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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昂丹司琼注射液

盐酸昂丹司琼注射液

处方药 非医保

安徽恒星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为止吐药。 适用于: 1. 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 2. 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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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昂丹司琼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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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盐酸昂丹司琼注射液
盐酸昂丹司琼注射液
百艾洗液
百艾洗液
主要成分

盐酸昂丹司琼

苦参、百部、黄柏、艾叶等九味。辅料为苯甲酸钠。

生产企业

安徽恒星制药有限公司

湖南守护神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94154

国药准字Z2000001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为止吐药。 适用于: 1. 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 2. 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清热解毒,燥湿杀虫,祛风止痒。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阴痒,带下量多,尿频、急、数、痛,小便黄赤等,以及霉菌性阴道炎、滴虫性阴道炎、非特异性阴道炎、瘙痒等,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1.对于高度催吐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注射盐酸昂丹司琼注射液8mg,停止化疗后每8小时口服盐酸恩丹西酮片8mg,连用5天。 2.对催吐程度不太强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静脉注射盐酸昂丹司琼注射液8mg,以后每8小时口服盐酸昂丹司琼片8mg,连用5天。 3.对于放射治疗引起的呕吐:首剂须于放疗前1-2小时口服片剂8mg,以后每8小时口服盐酸昂丹司琼片8mg,疗程视放疗的疗程而定。

外用。取本品20ml,加温开水稀释至200ml,制成洗液,用冲洗器冲洗或局部浸洗、坐浴。一日2次,7天一疗程,或遵医嘱。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胃肠梗阻者忌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本品为止吐药。 适用于: 1. 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 2. 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清热解毒,燥湿杀虫,祛风止痒。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阴痒,带下量多,尿频、急、数、痛,小便黄赤等,以及霉菌性阴道炎、滴虫性阴道炎、非特异性阴道炎、瘙痒等,见上述证候者。

药理作用

可有头痛、腹部不适、便秘、口干、皮疹,偶见支气管哮喘或过敏反应、短暂性无症状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偶见运动失调,癫痫发作,胸痛、心律不齐、低血压及心动过缓等罕见报告。

注意事项

对肾脏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用药次数和用药途径。对肝功能损害患者,肝功能中度或严重损害患者体内廓清本品的能力显著下降,血清半衰期也显著延长,因此,用药剂量每日不应超过8mg;腹部手术后不宜使用本品,以免掩盖回肠或胃扩张症状;本注射液及盛有本品的安瓿或注射器不含防腐剂,只能在启封后一次使用,任何剩余的溶液均应弃去;对本品与聚氯乙烯输液袋和聚氯乙烯给药装置作过相容性研究,认为用聚氯乙烯输液袋或I型玻璃瓶,本药亦有相当的稳定性。在聚丙二醇酯注射器中,以0.9%W/V氯化钠或5%W/V葡萄糖稀释的盐酸昂丹司琼稀释液表现稳定,故此认为在聚丙二醇酯注射器中,本品与其他相容性输液混合也是稳定的;本品安瓿不能高压消毒。

1.忌食辛辣食物。 2.本品为外用药,禁内服。 3.本品使用前应充分摇匀,并加温开水稀释10倍后使用。 4.带下量多,气臭或伴少量血性分泌物,均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未婚或绝经后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带下量多伴有尿频、尿急、尿痛者,应去医院就诊。 7.用药1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8.按用法用量使用,超量或长期使用,应向医师咨询。 9.对本药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此药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