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蛛网膜下腔出血、脑缺血、脑血管痉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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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法舒地尔 |
本品活性成份为特非那定化学名称: a-(4-叔丁基苯基)-4- (羟基二苯甲基) -1-哌啶丁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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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安徽恒星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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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33131 |
国药准字H10920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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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蛛网膜下腔出血、脑缺血、脑血管痉挛 |
治疗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常年性过敏性鼻炎,急、慢性荨麻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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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一日2—3次,每次30mg,以50-100ml的生理盐水或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静脉点滴,每次静滴时间为30分钟。本品给药应在蛛网膜下腔出血术后早期开始,连用2周。 |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者,一次60mg(1片),一日2次;6~12岁儿童,一次30mg(半片),一日2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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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下述患者禁用本品:1.出血患者:颅内出血。2.可能发生颅内出血的患者:术中对出血的动脉瘤未能进行充分止血处置的患者。3.低血压患者。 |
1.心血管系统:根据国外文献报导罕见有下列不良反应发生。如:室性心律不齐、尖端扭转性室速(Torsadedepoints)、室性心动过速、心室颤动、心脏骤停、低血压、心房扑动、晕厥、眩晕、QTc间期延长等,以上反应多数由于药物相互作用引起。2.中枢神经系统:如:头痛、头晕、疲乏等。3.胃肠系统:如:腹部不适、恶心、呕吐、食欲增加、大便习惯改变等。4.其他:如:口干、鼻干、咽干、皮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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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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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得服用特非那定(除非医生估计预期的用益大于可能的风险),哺乳期内的病人不得服用特非那定,如果必须服用特非那定,则病人需要停止哺乳。儿童用药: 12岁以下的儿童,以及体重在50公斤以下的儿童均不得服用特非那定。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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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蛛网膜下腔出血、脑缺血、脑血管痉挛 |
治疗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常年性过敏性鼻炎,急、慢性荨麻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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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l.有时会出现颅内出血(1.63%)。 2.有时会出现消化道出血、肺出血、鼻出血、皮下出血(0.29%)等出血,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停药并予以适当处置。 3.循环系统:偶见低血压、颜面潮红。 4.血液系统:偶见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 5.有时会出现肝功能异常。AST(GOT)、ALT(GPT)、ALP、LDH升高等。 6.泌尿系统:偶见肾功能异常(BUN、肌酐升高等)、多尿。 7.消化系统:腹胀、恶心、呕吐等较少见。 8.过敏症:偶见皮疹等过敏症状。 9.其他:发热(偶见)、头痛、意识水平低、呼吸抑制(少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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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只可静脉点滴使用,不可采用其它途径给药(下述患者应慎重用药)。(1)术前合并糖尿病的患者﹑术中在主干动脉有动脉硬化的患者,使用本剂时,应充分观察临床症状及计算机断层摄影,若发现颅内出血,应速停药并予以适当处置。(2)肾功能障碍的患者(例如,1次10mg)。(3)肝功能障碍的患者(有可能延迟代谢,使血药浓度升高而增强作用)。(4)严重意识障碍的患者(使用经验少,尚未确立有效性)。(5)70岁以上的高龄患者(对预后功能的改善可能无效,尚未确立有效性)。(6)蛛网膜下腔出血合并重症脑血管障碍(烟雾病﹑巨大脑动脉瘤等)的患者(无使用经验,尚未确立有效性及安全性)。 2.盐酸法舒地尔注射液使用时,应密切注意临床症状及CT改变﹑若发现颅内出血,应立即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 3.本品可引起低血压,因此在用药过程中应注意血压变化及给药速度。 4.本品的用药时间为2周,不可长期使用。 |
1.本品必须在医生处方下方可使用,当与其他药物合用时必须征得医生同意。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有心脏病及电解质异常(如低钙、低钾、低镁)及甲状腺功能低下的病人慎用。 4.服用某些抗心律失常药及精神类药物的病人慎用。 5.服用本品出现心悸、头晕,意识短暂丧失或者癫痫发作的情况下,请您立即停止服药,并询问您医生的意见。 6.病人不得在服用特非那定的同时服用已知会减缓特非那定代谢,或者导致QT间期延长的药物。 7.病人同时服用其他会引起潜在心律失常的药物,特非那定对心脏的影响可能会增强。 8.某些病人在病程中可能出现精神不振、倦息乏力,甚至头晕、出汗、震颤、失眠和恶梦的情况,若有以上症状,可能增加行车或操作机器的风险,酒精则会增强这种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