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活血化瘀,理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胃脘痛,症见:胃脘胀痛或刺痛,两胁胀闷、嘈杂、吞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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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胶囊剂,内容物为深棕色的粉末;气香,味微苦。 |
维生素B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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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安徽高山药业有限公司 |
山西亨瑞达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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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80053 |
国药准字H14022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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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化瘀,理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胃脘痛,症见:胃脘胀痛或刺痛,两胁胀闷、嘈杂、吞酸。 |
用于巨幼红细胞性贫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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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2次。 |
口服。一日25—100μg或隔日50—200μg,分次服用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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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月经过多的妇女禁服。 |
有低血钾及高尿酸血症等不良反应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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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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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活血化瘀,理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胃脘痛,症见:胃脘胀痛或刺痛,两胁胀闷、嘈杂、吞酸。 |
用于巨幼红细胞性贫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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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药后偶见眩晕及消化道反应,一般可自行缓解。 |
本品在胃中与胃粘膜壁细胞分泌的内因子形成维生素B12内因子复合物,该复合物进入至回肠末端时与回肠粘腊细胞的微绒毛上的受体结合,通过胞饮作用进入肠粘膜细胞,再吸收入血液,口服8—12小时血药浓度达峰值,肝脏为主要贮存部位,除机体需求量外,几乎皆以原形经肾脏随尿液排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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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服辛辣刺激性食物及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其他活血中成药及含有人参的制剂。3.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年老体弱患者不宜服用本药。5.服药3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到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利伯病(Leber’s disease)即家族遗传性球后视神经炎及抽烟性弱视症。血清中维生素B12异常升高,如使用维生素B12治疗可使视神经萎缩迅速加剧.但采用羟钴胺则有所裨益。 2.痛风患者如使用本品.由于核酸降解加速,血尿酸升高,可诱发痛风发作,应加注意。 3.神经系统损害者,在诊断未明确前,不宜应用维生素B12,以免掩盖亚急性联合变性的临床表现。 4.维生素B12缺乏可同时伴有叶酸缺乏,如以维生素B12治疗,血象虽能改善,但可掩盖叶酸缺乏的临床表现;对该类患者宜同时补充叶酸,才能取得较好疗效。 5.维生素B12治疗巨幼细胞性贫血。在起始48小时,宜查血钾。以便及时发现可能出现的严重低血钾。 6.抗生素可影响血清和红细胞内维生素B12测定,特别是应用微生物学检查方法,可产生假性低值。在治疗前后,随访测定血清维生素B12时,应加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