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轻度及中等度疼痛,如牙科、产科或矫形科手术后的疼痛,以及软组织损伤性疼痛及骨骼、关节疼痛。此外,还用于痛经、血管性头痛及癌性疼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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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甲芬那酸,其化学名为2-[(2,3-二甲苯基)氨基]苯甲酸。 |
盐酸克林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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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新丰制药有限公司 |
海南海神同洲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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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3068 |
国药准字H200506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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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轻度及中等度疼痛,如牙科、产科或矫形科手术后的疼痛,以及软组织损伤性疼痛及骨骼、关节疼痛。此外,还用于痛经、血管性头痛及癌性疼痛等。 |
革兰阳性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性疾病:1.扁桃体炎、化脓性中耳炎、鼻窦炎等;2.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和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等;3.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痈、脓肿、蜂窝组织炎、创伤、烧伤和手术后感染等;4.泌尿系统感染:急性尿道炎、急性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等;5.其它: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口腔感染等。厌氧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性疾病:1.脓胸、肺脓肿、厌氧菌性肺炎;2.皮肤和软组织感染、败血症;3.腹内感染:腹膜炎、腹腔内脓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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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量:镇痛或治疗痛经,开始0.5g,继用0.25g,每6小时1次,一疗程用药不超过7日。 |
按克林霉素计。成人:一次150~300mg(重症感染可用450mg),一日4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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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及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2.炎性肠病。3.活动性消化性溃疡者。 |
对林可霉素类及林可霉素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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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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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小于1个月的婴儿不宜应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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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轻度及中等度疼痛,如牙科、产科或矫形科手术后的疼痛,以及软组织损伤性疼痛及骨骼、关节疼痛。此外,还用于痛经、血管性头痛及癌性疼痛等。 |
革兰阳性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性疾病:1.扁桃体炎、化脓性中耳炎、鼻窦炎等;2.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和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等;3.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痈、脓肿、蜂窝组织炎、创伤、烧伤和手术后感染等;4.泌尿系统感染:急性尿道炎、急性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等;5.其它: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口腔感染等。厌氧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性疾病:1.脓胸、肺脓肿、厌氧菌性肺炎;2.皮肤和软组织感染、败血症;3.腹内感染:腹膜炎、腹腔内脓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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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胃肠道反应较常见,如腹部不适,胃烧灼感,食欲下降,恶心,腹痛,腹泻,消化不良。严重者可引起消化性溃疡。2.其他精神抑郁,头晕,头痛,易激惹,视力模糊,多汗,气短,睡眠困难等,过敏性皮疹少见。 |
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系克林霉素的衍生物,体外无抗菌活性,在体内经酯酶水解形成克林霉素而发挥抗菌活性。克林霉素作用机制为抑制细菌蛋白质的合成,主要作用于革兰阳性球菌和厌氧菌感染。 本品对金黄色葡萄球菌和表皮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化脓性链球菌等均有较好的抗菌作用,流感嗜血杆菌及淋病奈瑟氏球菌对本品呈中度敏感。部分耐红霉素的金黄色葡萄球菌、表皮葡萄球菌对本品仍敏感。 本品对革兰阴性和革兰阳性厌氧菌均有较好的抗菌作用,其中对脆弱拟杆菌的MIC50和MIC90分别为0.062和0.5mg/L,对消化链球菌MIC50和MIC90分别为0.125和4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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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对本品可有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本品也可引起支气管痉挛。2.本品宜于饭后或与食物同服,以减少对胃肠道的刺激。3.本品不宜长期应用,一般每次用药疗程不应超过7天。4.用药期间一旦出现腹泻及皮疹,应及时停药。5.应用化疗的肿瘤患者应慎用,因可增加胃肠及肾脏毒性及抑制血小板功能。6.对诊断的干扰血清尿素氮和钾浓度可升高,凝血酶原时间可延长,血清转氨酶可增高。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作用机制与林可霉素相同,细菌对本品与林可霉素有完全交叉耐药性,对林可霉素高度过敏的患者,也不适宜使用本品。 2.一般胃肠道不适,可不影响治疗,但本品有可能引起假膜性结肠炎,应予高度重视,如出现剧烈腹痛、频繁腹泻、伴水样或血样便等症状,应停止用药,严重时应输液,处理无效则需服用万古霉素,口服0.125~0.5g,每日4次进行治疗。 3.本品治疗乙型溶血性链球菌感染,连续用药应不少于10天,以防止急性风湿性发生。 4.本品溶解后,室温保存应在14天内使用;溶液不宜冷藏保存,以免冻结不易倾倒。 5.因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