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轻度及中等度疼痛,如牙科、产科或矫形科手术后的疼痛,以及软组织损伤性疼痛及骨骼、关节疼痛。此外,还用于痛经、血管性头痛及癌性疼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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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甲芬那酸,其化学名为2-[(2,3-二甲苯基)氨基]苯甲酸。 |
本品主要成分为头孢氨苄,其化学名为(6R,7R)-3-甲基-7-[(R)-2-氨基-2-苯乙酰氨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甲酸—水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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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新丰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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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3068 |
国药准字H440208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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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轻度及中等度疼痛,如牙科、产科或矫形科手术后的疼痛,以及软组织损伤性疼痛及骨骼、关节疼痛。此外,还用于痛经、血管性头痛及癌性疼痛等。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咽峡炎、中耳炎、鼻窦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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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量:镇痛或治疗痛经,开始0.5g,继用0.25g,每6小时1次,一疗程用药不超过7日。 |
口服:成年人及体重20Kg以上儿童,常用量每日1~2g,分2次于早、晚餐后口服。20Kg体重以下儿童,一日每公斤体重40~60mg,分2次于早、晚餐后口服。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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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及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2.炎性肠病。3.活动性消化性溃疡者。 |
对头孢菌素过敏者及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史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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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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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透过胎盘,故孕妇应慎用;本品亦可经乳汁排出,虽至今尚无哺乳期妇女应用头孢菌素类发生问题的报告,但仍须权衡利弊后应用。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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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轻度及中等度疼痛,如牙科、产科或矫形科手术后的疼痛,以及软组织损伤性疼痛及骨骼、关节疼痛。此外,还用于痛经、血管性头痛及癌性疼痛等。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咽峡炎、中耳炎、鼻窦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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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胃肠道反应较常见,如腹部不适,胃烧灼感,食欲下降,恶心,腹痛,腹泻,消化不良。严重者可引起消化性溃疡。2.其他精神抑郁,头晕,头痛,易激惹,视力模糊,多汗,气短,睡眠困难等,过敏性皮疹少见。 |
本品具有抑制细菌细胞壁合成的作用,体外试验表明对金黄色葡萄球菌、表皮葡萄球菌、各组链球菌、肺炎球菌以及部分大肠杆菌、克雷伯氏菌属、奇异变形杆菌以及流感杆菌具有较好的抗菌活性。本品对葡萄球菌所产生的青霉素酶稳定,因而对青霉素耐药的金黄色葡萄菌亦有良好的抗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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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对本品可有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本品也可引起支气管痉挛。2.本品宜于饭后或与食物同服,以减少对胃肠道的刺激。3.本品不宜长期应用,一般每次用药疗程不应超过7天。4.用药期间一旦出现腹泻及皮疹,应及时停药。5.应用化疗的肿瘤患者应慎用,因可增加胃肠及肾脏毒性及抑制血小板功能。6.对诊断的干扰血清尿素氮和钾浓度可升高,凝血酶原时间可延长,血清转氨酶可增高。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对青霉素过敏者慎用。2.肾功能严重损害者应酌情减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