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经他莫昔芬辅助治疗2-3年后,绝经后雌激素受体阳性的妇女的早期浸润星性乳腺癌的辅助治疗,直至完成总共5年的辅助内分泌治疗。用于经他莫昔芬治疗后,其病情仍有进展的自然或人工绝经后妇女的晚期乳腺癌。尚不明确本品在雌激素受体阴性患者中的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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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依西美坦片。 |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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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制药厂 |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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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004 |
国药准字Z620208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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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经他莫昔芬辅助治疗2-3年后,绝经后雌激素受体阳性的妇女的早期浸润星性乳腺癌的辅助治疗,直至完成总共5年的辅助内分泌治疗。用于经他莫昔芬治疗后,其病情仍有进展的自然或人工绝经后妇女的晚期乳腺癌。尚不明确本品在雌激素受体阴性患者中的疗效。 |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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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和老年患者:推荐剂量为25mg,每日一次,每次一片,建议餐后服用。早期乳腺癌患者应持续服用本品,直至完成5年的联合序贯辅助内分泌治疗(即他莫昔芬序贯依西美坦)。或服用本品直至出现肿瘤复发。患者同时接受细胞色素P-450(CYP)3A4诱导剂,如利福平、苯妥英时,本品的推荐剂量为50mg,每日一次,餐后服用。 |
开水冲服,2岁以内一次1克,3至4岁一次1.5克,5至7岁一次2克,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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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或本品内赋形剂过敏的患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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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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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经他莫昔芬辅助治疗2-3年后,绝经后雌激素受体阳性的妇女的早期浸润星性乳腺癌的辅助治疗,直至完成总共5年的辅助内分泌治疗。用于经他莫昔芬治疗后,其病情仍有进展的自然或人工绝经后妇女的晚期乳腺癌。尚不明确本品在雌激素受体阴性患者中的疗效。 |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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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主要不良反应有:恶心、口干、便秘、腹泻、头晕、失眠、皮疹、疲劳、发热、浮肿、疼痛、呕吐、腹痛、食欲增加、体重增加等。其次文献报道还有高血压、抑郁、焦虑、呼吸困难、咳嗽。其他还有淋巴细胞计数下降、肝功能指标(如丙氨酸转移酶等)异常等。在临床试验中,只有3%的病人由于不良反应终止治疗,主要在依西美坦治疗的前10周内;由于不良反应在后期终止治疗者不常见(0.3%)。 |
属纯中药制剂,致严重变态反应的病例罕见,在使用中应注意特异体质者,一旦出现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并对症处理,以免造成更大的损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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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绝经前的女性患者一般不用依西美坦片剂。依西美坦不可与雌激素类药物连用,以免出现干扰作用。中、重度肝功能、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超量服用依西美坦可使其非致命性不良反应增加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6.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应去医院就诊。7.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