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高血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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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可乐定。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氟桂利嗪。化学名称:(E)-1-[双(4-氟苯基)甲基]-4-(2-丙烯基-3-苯基)-哌嗪二盐酸盐。分子式:C26H26F2N2.2HCL分子量:477.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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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克莱斯瑞控释药业有限公司 |
青岛国大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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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2508 |
国药准字H200802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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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高血压病。 |
典型(有先兆)或非典型(无先兆)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由前庭功能紊乱引起的眩晕的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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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揭去本品保护层,贴于上胸部无毛完好皮肤上。夏季也可贴于耳后乳突处或上臂外侧,每七天在新的皮肤更换新贴片。1.首次剂量:(1)首次均应贴一片。(2)服用其他抗高血药物的患者,不可马上停药,原来的药物剂量应逐渐减少,使用可乐定控释贴三日后才可停服原药。2.剂量调整:用药后四周内为剂量调整期,每周进行一次调整,疗效不佳时可增加一片,最大剂量为同时贴用三片。3.联合用药:贴用最大剂量后,如降压无效开始加用利尿剂氢氯-噻嗪作为二线药物。氢氯-噻嗪起始用量为12.5mg/天,最大药量可增至25mg/天。本品也可 |
1.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起始剂量;对于65岁以下的患者开始治疗时可给予每晚2片,65岁以上的患者每晚1片。如在治疗中出现抑郁、维体外系反应和无法接受的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如在治疗2个月后未见明显改善,则应视为患者对本品无反应,也应停止用药。维持治疗;如果疗效满意,患者需维持治疗时,应减至每周给药五天(剂量同上)。但即使预防性维持治疗的疗效显著,且可被很好耐受,在治疗6个月后也应停药,只有在复发时才应重新服药。 2.眩晕;每日剂量应与上相同,但应在控制症状后及时停药,初次疗程通常少于2个月。如果治疗慢性眩晕症1个月或突发性眩晕症2个月后症状未见任何改善则应视为患者对本品无反应,应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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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已知对可乐定过敏者禁用。 |
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瞌睡和疲惫,某些患者还可出现体重增加(或伴有食欲增加),这些反应常熟一过性的。长期用药时,偶见下列严重的不良反应:1.抑郁症,有抑郁病史的女性患者尤其易发生此反应。2.锥体外系症状(如运动徐缓、强直、静坐不能、口颌运动障碍、震颤等);老年人较易发生,报道的较少见不良反应有:1.胃肠道反应:胃灼热、恶心、胃痛。2.中枢神经系统:失眠、焦虑。3.其他:乳溢、口干、肌肉疼痛及皮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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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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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试验表明本品对生殖、胚胎发育、妊娠过程和围产期无任何危害。尚无人体妊娠期间使用本品的安全性资料。虽无本品随人乳分泌的资料,但用哺乳期狗做的试验表明盐酸氟桂利嗪可随乳汁分泌,其乳汁浓度较血中更高,故服用本品的妇女最好不哺乳。儿童用药:由于本药能透过血脑屏障,有明确的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且儿童中枢神经系统对药物的反应敏感:代谢机能相对较弱,目前虽无详细的儿童用药研究资料,原则上儿童慎用或忌用此药。老年用药:由于老年患者神经系统较敏感,代谢能力较弱,在给药剂量上应酌情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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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高血压病。 |
典型(有先兆)或非典型(无先兆)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由前庭功能紊乱引起的眩晕的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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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用药后部分患者出现口干、倦怠、眩晕等,较少见有头昏、性功能减退、体位性低血压、恶心、呕吐等。长期使用本品有钠潴留,应加服利尿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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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为减少局部的皮肤刺激,每次更换贴片时应更换贴用部位。2.在手术期间可乐定控释贴不应停用,手术时应仔细监护血压,手术准备采用可乐定控释贴时医生需考虑应用2~3天后可乐定才能达到治疗浓度。3.从事有潜在危险性工作的病人如操作机器、驾驶车辆应注意可乐定有镇静作用。4.病人未经医生同意不能停药,在敷贴部位发生中重度红斑、局部疮疹或全身性皮疹应立即与医生联系,决定是否取下贴片。5.同时应用可乐定及β阻滞剂者如需停药则应在停用可乐定控释贴前数天先停用β阻滞剂。 |
1.极个别病人在治疗过程中出现疲惫现象或逐渐加剧,此时应停止治疗。 2.不应超过以上推荐剂量。医生应定期观察患者,特别是在维持治疗期间,这样可保证在出现锥体外系或抑郁症状时能及时停药。如果在维持治疗时疗效下降,亦应停止治疗。 3.由于可能引起困倦,驾驶车辆或操纵机器者应注意。 4.本品可引发锥体外系症状、抑郁症和帕金森氏病,尤其是有此类病症发病倾向的患者如老年患者,所以此类患者应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