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急、慢性细菌性结膜炎、睑缘炎、麦粒肿、睑板腺炎、角膜炎、泪囊炎和角膜溃疡等外眼部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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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洛美沙星。辅料为玻璃酸钠等。化学名:(±)1—乙基—6,8—二氟—1,4—二氢—7(3—甲基—1—哌嗪基)—4—氧—喹啉—3—羧酸盐酸盐分子式:C17H19F2N303·HCL分子量:387.81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克洛,其化学名称为:(6R,7R)-7-[(R)-2-氨基-2-苯乙酰氨基]-3-氯-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甲酸一水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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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华源安徽仁济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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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80214 |
国药准字H200835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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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治疗急、慢性细菌性结膜炎、睑缘炎、麦粒肿、睑板腺炎、角膜炎、泪囊炎和角膜溃疡等外眼部感染。 |
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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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眼,每日3~4次,每次1~2滴或遵医嘱。 |
本品适宜空腹后口服。 成人 常用量一次0.25g,一日3次。严重感染时剂量可加倍,但一日总量不超过4g,或遵医嘱。 小儿 一般按体重一日20mg/Kg,分3次给予,严重感染可增至40mg/Kg,但一日总量不超过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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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对头孢克洛和其它头孢菌素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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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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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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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治疗急、慢性细菌性结膜炎、睑缘炎、麦粒肿、睑板腺炎、角膜炎、泪囊炎和角膜溃疡等外眼部感染。 |
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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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有眼部刺痛感觉。 |
抗菌药。对金黄色葡萄球菌产生的β-内酰胺酶较稳定,因而对革兰阳性菌具有较强的抗菌作用;对革兰阴性杆菌产生的β-内酰胺酶不稳定,因而对革兰阴性菌作用较弱,对铜绿假单胞菌和厌氧菌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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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滴眼时,使用时若出现过敏症状,应停止使用。 |
对青霉素过敏者、肾功能严重损伤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