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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霉素胶囊

克拉霉素胶囊

处方药 非医保

江苏飞马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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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适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1.鼻咽感染:扁桃体炎、咽炎、鼻窦炎。2.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和肺炎。3.皮肤软组织感染:脓疱病、丹毒、毛囊炎、疖和伤口感染。4.急性中耳炎、肺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及宫颈炎等。5.也用于军团菌感染,或与其他药物联合用于鸟分枝杆菌感染、幽门螺杆菌感染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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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霉素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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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克拉霉素胶囊
克拉霉素胶囊
注射用盐酸克林霉素
注射用盐酸克林霉素
主要成分

克拉霉素。

盐酸克林霉素。

生产企业

江苏飞马药业有限公司

广州一品红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6465

国药准字H2004183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适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1.鼻咽感染:扁桃体炎、咽炎、鼻窦炎。2.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和肺炎。3.皮肤软组织感染:脓疱病、丹毒、毛囊炎、疖和伤口感染。4.急性中耳炎、肺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及宫颈炎等。5.也用于军团菌感染,或与其他药物联合用于鸟分枝杆菌感染、幽门螺杆菌感染的治疗。

革兰氏阳性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性疾病:1.扁桃体、化脓中耳炎、鼻窦炎等。2.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和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等。3.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痛、脓肿、蜂窝组织炎、创伤、烧伤和手术感染等。4.泌尿系统感染:急性尿道炎、急性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等。5.其他:脊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口腔感染等。厌氧菌引起的各种感染性疾病:1.脓胸、肌脓肿、厌氧菌性肺炎。2.皮肤和软组织感染、败血症。3.腹腔内感染:腹膜炎、腹腔内脓肿。4.女性盆腔及生殖器感染:子宫内膜炎、非淋球菌性输卵管及卵巢脓肿。

用法用量

成人口服,常用量一次250mg,每12小时1次;重症感染者一次500mg,每12小时1次。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6~14日。儿童口服,6个月以上的儿童按体重一次7.5mg/kg,每12小时1次。或按以下方法给药:体重8~11kg,一次62.5mg,每12小时1次;体重12~19kg,一次125mg,每12小时1次;体重20~29kg,一次187.5mg,每12小时1次;体重30~40kg,一次250mg,每12小时1次;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5~10日。

成人:深部肌肉注射或静脉滴注给药。中度感染:0.6~1.2g/日,分2~3次。严重感染:1.2~2.7g/日,分2~3次。或遵医嘱。儿童:肌肉注身或静脉滴注给药。中度感染:15~25mg/kg/日,分2~3次。严重感染:25~40mg/kg/日,分2~3次。或遵医嘱。静脉滴注将本品0.3g用100ml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液稀释,静脉滴注30分钟。

副作用

1.对本品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孕妇、哺乳妇女期禁用。3.严重肝功能损害者、水电解质紊乱患者、服用特非那丁治疗者禁用。4.某些心脏病(包括心律失常、心动过缓、Q-T间期延长、缺血性心脏病、充血性心力衰竭等)患者禁用。

本品与林可霉素有交叉耐药性,对本品或林可霉素有过敏史者禁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12岁以下儿童用药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尚未确立。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妇女用药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确立,且本品可透过胎盘,妊娠妇女慎用;本品可分泌至母乳中,哺乳期妇女慎用,必须使用本品时,暂停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65岁以上老年患者用药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尚未确立。患有严重基础疾病的老年人易发生腹泻或假膜性肠炎等不良反应,用药时需密切观察。

成分

适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1.鼻咽感染:扁桃体炎、咽炎、鼻窦炎。2.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和肺炎。3.皮肤软组织感染:脓疱病、丹毒、毛囊炎、疖和伤口感染。4.急性中耳炎、肺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及宫颈炎等。5.也用于军团菌感染,或与其他药物联合用于鸟分枝杆菌感染、幽门螺杆菌感染的治疗。

革兰氏阳性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性疾病:1.扁桃体、化脓中耳炎、鼻窦炎等。2.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和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等。3.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痛、脓肿、蜂窝组织炎、创伤、烧伤和手术感染等。4.泌尿系统感染:急性尿道炎、急性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等。5.其他:脊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口腔感染等。厌氧菌引起的各种感染性疾病:1.脓胸、肌脓肿、厌氧菌性肺炎。2.皮肤和软组织感染、败血症。3.腹腔内感染:腹膜炎、腹腔内脓肿。4.女性盆腔及生殖器感染:子宫内膜炎、非淋球菌性输卵管及卵巢脓肿。

药理作用

1.主要有口腔异味(3%),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2%~3%),头痛(2%),血清氨基转移酶短暂升高。2.可能发生过敏反应,轻者为药疹、荨麻疹,重者为过敏及Stevens—Johnson症。3.偶见肝毒性、艰难梭菌引起的假膜性肠炎。4.曾有发生短暂性中枢神经系统副作用的报告,包括焦虑、头昏、失眠、幻觉、恶梦或意识模糊,然而其原因和药物的关系仍不清楚。

药理作用: 本品为林可酰胺类抗菌素,主要通过与50S亚单位细菌核糖体结合,抑制细菌的早期蛋白质合成,清除细菌表面的A蛋白和绒毛状外衣,使其易被吞噬和杀灭。体外试验表明,克林霉素对以下微生物有活性: 1.需氧革兰氏阳性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和表皮葡萄球菌(均包括产青霉素酶和不产青霉素酶的菌株)﹑链球菌(粪肠道球菌除外)﹑肺炎球菌。 2.厌氧革兰氏阴性杆菌属:拟杆菌属(含脆弱拟杆菌群和产黑素拟杆菌群)和梭杆菌。 3.厌氧革兰氏阳性不产芽孢杆菌属:丙酸杆菌属、真细菌属和放线菌属。 4.厌氧和微需氧的革兰氏阳性杆菌属:消化球菌属、微需氧链球菌和消化链球菌属。 毒理研究: 遗传毒性:Ames沙门菌属回复突变试验和大鼠微核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生殖毒性:大鼠经口给予本品剂量为300mg/kg,未见对动物交配和生育力有影响。大鼠和小鼠分别经口给予克林霉素剂量高达600mg/kg或皮下注射剂量为250mg/kg,结果未见有致畸胎作用。然而,尚无在妊娠妇女上进行充分和严格的临床研究,动物的生殖研究并不能完全预测人类的反应,只有在明确需要时,本品才能用于怀孕期。 制剂安全性试验:动物肌肉刺激性试验结果显示,本品肌肉注射后可使家兔股四头肌出现重度充血伴有肌肉变性。

注意事项

1.肝功能损害、中度至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慎用。2.肾功能严重损害(肌酐清除率小于30ml/分钟)者,须作剂量调整。常用量为一次250mg,一日1次;重症感染者首剂500mg,以后一次250mg,一日2次。3.本品与红霉素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和交叉耐药性。4.与别的抗生素一样,可能会出现真菌或耐药细菌导致的严重感染,此时需要中止使用本品,同时采用适当的治疗。5.本品可空腹口服,也可与食物或牛奶同服,与食物同服不影响其吸收。6.血液或腹膜透析不能降低本品的血药浓度。

1本品与青霉素、头孢素类抗生素无交叉过敏反应,可用于对青霉素过敏者。 2本品与氨苄青霉素、苯妥英、巴比妥盐酸盐、氨茶碱、葡萄糖酸钙及硫酸镁可产生配伍禁忌;与红霉素呈拮抗作用,不宜合用。 3肝、肾功能损害者及小于4岁儿童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应权衡利弊。 4如出现伪膜性肠炎,选用万古霉素口服0.125~0.5g,每日4次,进行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