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库

1
珍珠明目滴眼液

珍珠明目滴眼液

非处方药 医保

苏州工业园区天龙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症和慢性结膜炎。

查看说明书
珍珠明目滴眼液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珍珠明目滴眼液
珍珠明目滴眼液
氧氟沙星眼膏
氧氟沙星眼膏
主要成分

珍珠液、冰片。

本品主要成份为:氧氟沙星,辅料为玻璃酸钠、卡波姆等。

生产企业

苏州工业园区天龙制药有限公司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73104

国药准字H1094017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症和慢性结膜炎。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用法用量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3~5次。

局部用药,涂于眼睑内。一日3次,一次适量。或遵医嘱。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偶尔有一过性刺激症状,不影响用药。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视力疲劳症和慢性结膜炎。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药物滴入有沙涩磨痛、流泪频频者停用;2.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结膜水肿者停用,并到医院就诊;3.用药一周后症状未减退者应到医院就诊;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2.用中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 3.用药时管口勿接触眼部。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开启后最多可使用四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