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高甘油三酯血症、高胆固醇血症、混合型高脂血症。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活性成份为苯扎贝特。化学名称:[对-4-氯苯甲酰-β-氨乙基苯氧]异丁酸。分子式:C19H20ClNO4分子量:361.82 |
每片含无水门冬氨酸钾79mg,无水门冬氨酸镁70mg。 |
|
生产企业 |
江苏万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0265 |
国药准字H31022534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高甘油三酯血症、高胆固醇血症、混合型高脂血症。 |
电解质补充药。适用于低血钾症,改善洋地黄中毒引起的心律失常、恶心、呕吐等中毒症状,用于心肌炎后遗症,慢性心功能不全等各种心脏病,亦可用于急、慢性肝炎、肝硬化、胆汁分泌不足和肝性脑病等辅助治疗。(1)心血管系统疾病的辅助治疗,包括:①各种原因引起的成人、儿童心律失常、心动过速以及洋地黄中毒引起心律失常;②心肌梗死、冠心病、心绞痛、高血压等;③肿瘤化疗引起的心肌损害。(2)消化系统疾病急、慢性肝炎、黄疸、肝硬化、肝昏迷、药物性肝损害(包括肿瘤化疗引起的)等各种肝病的辅助治疗。(3)呼吸系统疾病支气管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及慢性肺心病的辅助治疗。(4)神经系统疾病脑卒中、缺血性脑血管病、乙型脑炎、急性颅脑损伤、周围神经麻痹等的辅助治疗。(5)代谢性疾病低钾、低镁血症、糖尿病及外科手术病人代谢紊乱等的辅助治疗。(6)其他妊娠呕吐、妊娠中毒症、免疫功能低下、体外循环心脏手术以及疲劳、听力减退等的辅助治疗。 |
|
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每日3次,每次0.2-0.4g。可在饭后或与饭同服。疗效佳者维持量可为每日2次,每次0.4g。2.肾功能障碍时按肌酐清除率调整计量:40-60ml/min时,.每日2次,每次0.4g;15-40ml/min时,每日或隔日1次。 |
口服,一次1支,一日3次。 |
|
副作用 |
1.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胃肠道不适,如消化不良、厌食、恶心、呕吐、饱胀感、胃部不适等,其它较少见的不良反应还有头痛、头晕、乏力、皮疹、瘙痒、阳萎、贫血及白细胞计数减少等。2.偶有胆石症或肌炎(肌痛、乏力)。本品属氯贝丁酸衍生物,有可能引起肌炎、肌病和横纹肌溶解综合征,导致血肌酸磷酸激酶升高。发生横纹肌溶解,主要表现为肌痛合并血肌酸磷酸激酶升高、肌红蛋白尿,并可导致肾衰,但较罕见。在患有肾病综合征及其它肾损害而导致血白蛋白减少的患者或甲状腺机能亢进的患者,发生肌病的危险性增加。3.偶有血氨基转移酶增高。 |
偶见恶心、停药后即恢复。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在妊娠期的安全性未确立,故孕妇不推荐使用。本品是否分泌进入乳汁不详,故哺乳期妇女不宜服用。儿童用药:儿童服用本品的疗效及安全性,目前尚无实验研究加以证实,故不宜应用。老年用药:老年人应根据肝肾功能状态调节用药剂量。如有肾功能不良时,须适当减少本品用药量。 |
|
|
成分 |
用于治疗高甘油三酯血症、高胆固醇血症、混合型高脂血症。 |
电解质补充药。适用于低血钾症,改善洋地黄中毒引起的心律失常、恶心、呕吐等中毒症状,用于心肌炎后遗症,慢性心功能不全等各种心脏病,亦可用于急、慢性肝炎、肝硬化、胆汁分泌不足和肝性脑病等辅助治疗。(1)心血管系统疾病的辅助治疗,包括:①各种原因引起的成人、儿童心律失常、心动过速以及洋地黄中毒引起心律失常;②心肌梗死、冠心病、心绞痛、高血压等;③肿瘤化疗引起的心肌损害。(2)消化系统疾病急、慢性肝炎、黄疸、肝硬化、肝昏迷、药物性肝损害(包括肿瘤化疗引起的)等各种肝病的辅助治疗。(3)呼吸系统疾病支气管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及慢性肺心病的辅助治疗。(4)神经系统疾病脑卒中、缺血性脑血管病、乙型脑炎、急性颅脑损伤、周围神经麻痹等的辅助治疗。(5)代谢性疾病低钾、低镁血症、糖尿病及外科手术病人代谢紊乱等的辅助治疗。(6)其他妊娠呕吐、妊娠中毒症、免疫功能低下、体外循环心脏手术以及疲劳、听力减退等的辅助治疗。 |
|
药理作用 |
药理学天冬氨酸(Asparticacid,Asp)又称门冬氨酸,分子中含两个羧基和一个氨基,属酸性氨基酸,广泛存在于所有蛋白质中。天冬氨酸是草酰乙酸前体,在三羧酸循环、鸟氨酸循环及核苷酸合成中都起重要作用。它对细胞亲和力很强,可作为载体使钾离子、镁离于易于进入胞浆和线粒体内,以维持神经组织、心肌、平滑肌等细胞的正常兴奋性和内环境的稳定。向心肌输送电解质,促进肌细胞去极化,维持心肌收缩能力,同时可降低心肌耗氧量,在冠状动脉循环障碍引起缺氧时,对心肌有保护作用。天冬氨酸参与鸟氨酸循环,促进尿素生成,降低血液中氨和二氧化碳含量,增强肝脏功能。毒理学本品毒性很小,用2g(kg/日)喂小鼠,6个月无任何毒性反应,以成人剂量400倍喂小鼠亦无死亡。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诊断有干扰, ①血红蛋白、白细胞计数可能减低。 ②血氨基转移酶可能增高。③血肌酐升高。 2.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 ①全血象及血小板计数; ②肝肾功能试验; ③血脂 ④血肌酸磷酸激酶。 3.如用药后临床上出现胆石症、肝功能显著异常、可疑的肌病的症状(如肌痛、触痛、乏力等)或血肌酸磷酸激酶显著升高,则应停药。 4.在治疗高血脂的同时,还需关注和治疗可引起高血脂的各种原发病,如甲状腺机能减退、糖尿病等。某些药物也可引起高血脂,如雌激素、噻嗪类利尿药和β阻滞剂等,停药后,则不再需要相应的抗高血脂治疗。 |
不宜与保钾利尿药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