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泻火解毒。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及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症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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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黄连、大黄、黄芩。辅料为蔗糖、糊精。 |
主要成分: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氨苄西林钠和舒巴坦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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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云南名扬药业有限公司 |
通化茂祥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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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5258 |
国药准字H220236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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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泻火解毒。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及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症状者。 |
本品适用于产b内酰胺酶的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淋病奈瑟菌、葡萄球菌属、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奇异变形杆菌、脆弱拟杆菌、不动杆菌属、肠球菌属等所致的呼吸道、肝胆系统、泌尿系统、皮肤软组织感染,对需氧菌与厌氧菌混合感染,特别是腹腔感染和盆腔感染尤为适用。对于氨苄西林敏感菌所致的上述感染也同样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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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7.5克,一日3~4次。 |
深部肌内注射、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将每次药量溶于50~100ml的适当稀释液中于15~30分钟内静脉滴注。成人一次1.5~3g(包括氨苄西林和舒巴坦),每6小时1次。肌内注射一日剂量不超过6g,静脉用药一日剂量不超过12g(舒巴坦一日剂量最高不超过4g)。儿童按体重一日100~200mg/kg,分次给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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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绞窄性肠梗阻患者及结、直肠黑变病患者禁用。 |
1对青霉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2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巨细胞病毒感染、淋巴细胞白血病、淋巴瘤等病人应用本品易发生皮疹,故不宜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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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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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可透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母乳中亦含有本品。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虽尚无发生严重问题的报告,但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用仍须权衡利弊,因其应用后可使婴儿致敏和引起腹泻、皮疹、念球菌属感染等。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肾功能减退,须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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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泻火解毒。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及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症状者。 |
本品适用于产b内酰胺酶的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淋病奈瑟菌、葡萄球菌属、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奇异变形杆菌、脆弱拟杆菌、不动杆菌属、肠球菌属等所致的呼吸道、肝胆系统、泌尿系统、皮肤软组织感染,对需氧菌与厌氧菌混合感染,特别是腹腔感染和盆腔感染尤为适用。对于氨苄西林敏感菌所致的上述感染也同样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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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皮疹,恶心,腹泻,腹痛。 |
氨苄西林钠为青霉素类抗生素。舒巴坦钠为半合成b内酰胺酶抑制药,对淋病奈瑟菌、脑膜炎奈瑟菌和乙酸钙不动杆菌有较强抗菌活性,对其他细菌的作用均甚差,但对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多数革兰阴性菌所产生的b内酰胺酶有很强的不可逆的竞争性抑制作用。两药联合后,不仅保护氨苄西林免受酶的水解破坏,而且还扩大其抗菌谱,对葡萄球菌产酶株、不动杆菌属和脆弱拟杆菌等细菌也具良好的抗菌活性。本品对包括产酶菌株在内的葡萄球菌、链球菌属、肺炎球菌、肠球菌属、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奇异变形杆菌、普通变形杆菌、淋病奈瑟菌、梭杆菌属、消化球菌属、消化链球菌属及包括脆弱拟杆菌在内的拟杆菌属均具抗菌活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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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出现腹泻时可酌情减量。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属青霉素类,使用前需做皮试,阳性者近用。 2本品配成溶液后必须及时使用,不宜久置。 3使用别嘌醇(Allapriinol)的病人不宜使用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