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原发性肝癌、胃癌、头颈部癌、膀胱癌及直肠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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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羟喜树碱。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帕洛诺司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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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贵州汉方制药有限公司 |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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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3959 |
国药准字H20150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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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原发性肝癌、胃癌、头颈部癌、膀胱癌及直肠癌。 |
预防中毒致吐化疗引起的急性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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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静脉注射:每次10-30mg,以氯化钠注射液溶解后静脉注射,每日1次,每周3次,6-8周为一个疗程,联合用药本品剂量可适当减少。 2、膀胱灌注:每次10mg以氯化钠注射液10mg溶解,排尽尿液后灌注,保持2-4小时左右,每周1次,10次为一个疗程。 3、胸腹腔注射:恶性胸腹水放净后,10-20mg以氯化钠注射液20ml溶解胸腹内注入,每周1-2次。 |
成人推荐剂量为:化疗前约1小时,单剂量口服本品0.5mg(一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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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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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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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未在妊娠期妇女中进行充分的随机对照临床试验。也没有妊娠期或分娩期妇女使用过帕洛诺司琼,因此其对母亲及胎儿的影响并不清楚,故怀孕期间应慎用本品。帕洛诺司琼是否通过乳汁分泌尚不明确。鉴于许多药物均经人体乳汁排泄,对乳儿有潜在的严重不良反应,且在大鼠致癌性研究中发现有潜在致癌作用。因此,应充分考虑使用药物的必要性,以决定是否停止哺乳或停止用药。儿童用药:18岁以下的患者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经研究确定。老年用药:在一项口服帕洛诺司琼的关键性研究中,成人癌症患者的总数中有181名65岁或65岁以上。由于接受0.5mg剂量的帕洛诺司琼的老年患者的人数不足,因此不能推断出任何疗效或安全性方面的结论。一项交叉研究比较中,口服0.75mg剂量帕洛诺司琼之后,帕洛诺司琼的系统暴露量(ACU)相似,但是在健康的老年受试者中,与<65岁的受试者比较,≥65岁的受试者的平均Cmax低于15%。因此,老年患者不必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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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原发性肝癌、胃癌、头颈部癌、膀胱癌及直肠癌。 |
预防中毒致吐化疗引起的急性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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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骨髓抑制:表现为白细胞下降,对红细胞及血小板无明显的影响。 2、胃肠道反应:主要表现为恶心、呕吐、食欲减退、腹泻等。 3、偶见泌尿系统毒性:血尿、尿频和轻度蛋白尿。 4、其他:偶见有嗜睡、乏力、头痛、脱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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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不宜用葡萄糖液稀释。 2、为避免膀胱刺激及血尿发生,用药期间应鼓励患者多饮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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