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原发性肝癌、胃癌、头颈部癌、膀胱癌及直肠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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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羟喜树碱。 |
本品系从胸腺中提取的有生物活性的多肽类物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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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贵州汉方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宝龙安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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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3959 |
国药准字H19991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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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原发性肝癌、胃癌、头颈部癌、膀胱癌及直肠癌。 |
①各种原发性或继发性T细胞缺陷病; ②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等); ③用于18岁以上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因18岁以后胸腺开始萎缩,细胞免疫功能减退。 ④各种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 ⑤肿瘤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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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静脉注射:每次10-30mg,以氯化钠注射液溶解后静脉注射,每日1次,每周3次,6-8周为一个疗程,联合用药本品剂量可适当减少。 2、膀胱灌注:每次10mg以氯化钠注射液10mg溶解,排尽尿液后灌注,保持2-4小时左右,每周1次,10次为一个疗程。 3、胸腹腔注射:恶性胸腹水放净后,10-20mg以氯化钠注射液20ml溶解胸腹内注入,每周1-2次。 |
口服。每次5-15mg(1-3粒),每日3次,严重病人可遵医嘱增至每次3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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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耐受性良好,个别可见恶心、发热、头晕、胸闷、无力等不良反应,少数患者偶有嗜睡感。 2.慢性乙型肝炎患者使用时可能ALT水平短暂上升,如无肝衰竭预兆出现,仍可继续使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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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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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动物生育研究显示,在对照组及本药治疗组,对胚胎异影响无任何差异。目前尚不知本药是否对胚胎有伤害,或是否影响生育能力。故本药只能在十分必要时才给予孕妇使用。尽管本品未证实经人乳排出,但用于哺乳期妇女仍应特别慎重。 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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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原发性肝癌、胃癌、头颈部癌、膀胱癌及直肠癌。 |
①各种原发性或继发性T细胞缺陷病; ②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等); ③用于18岁以上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因18岁以后胸腺开始萎缩,细胞免疫功能减退。 ④各种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 ⑤肿瘤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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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骨髓抑制:表现为白细胞下降,对红细胞及血小板无明显的影响。 2、胃肠道反应:主要表现为恶心、呕吐、食欲减退、腹泻等。 3、偶见泌尿系统毒性:血尿、尿频和轻度蛋白尿。 4、其他:偶见有嗜睡、乏力、头痛、脱发。 |
本品为免疫调节药。具有调节和增强人体细胞免疫功能的作用,能促使有丝分裂原激活后的外周血中的T淋巴细胞成熟,增加T细胞在各种抗原或致有丝分裂原激活后各种淋巴因子(如:干扰素、白介素2和白介素3)的分泌,增加T细胞上淋巴因子受体的水平。它同时通过对T4辅助细胞的激活作用来增强淋巴细胞反应。此外,本品可能影响NK前体细胞的趋化,该前体细胞在暴露于干扰素后变得更有细胞毒性。因此,本品具有调节和增强人体细胞免疫功能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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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不宜用葡萄糖液稀释。 2、为避免膀胱刺激及血尿发生,用药期间应鼓励患者多饮水。 |
(1)本品通过增强患者的免疫功能而发挥治疗作用的,故对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的患者(如器官移植受者)不应使用本品,除非治疗带来的裨益明显大于危险性时。 (2)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肝功能。 (3)18岁以下患者请遵医嘱。 (4)本品只作为辅助用药。 (5)出现皮疹等症状时应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