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温经活血,理气止痛。用于寒凝气滞,血瘀阻络,胸痹心痛,遇寒发作,舌苔色白,有瘀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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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肉桂、川芎、香附。 |
本品主要组成成份为赖诺普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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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贵州金宇药业有限公司 |
晋城海斯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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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3615 |
国药准字H201033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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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温经活血,理气止痛。用于寒凝气滞,血瘀阻络,胸痹心痛,遇寒发作,舌苔色白,有瘀斑者。 |
高血压:本品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及肾血管性高血压。可单独服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充血性心力衰竭:本品可与洋地黄或利尿剂相配合作为充血性心力衰竭的辅助治疗。急性心肌梗塞:本品用于治疗急性心肌梗塞后24小时内血液动力学稳定的患者,能预防左室功能不全或心力衰竭的发展并提高生存率。患者在合适的条件下应接受常规推荐的治疗如溶血栓药、阿司匹林以及β-受体阻滞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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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舌下噙服。一次3~9丸,一日3次,急性发作时12~18丸。 |
人体药物过量的数据有限。ACE抑制剂过量相关的症状可表现为低血压、循环休克、电解质紊乱、肾衰、通气过度、心动过速、心悸、心动过缓、眩晕、焦虑和咳嗽。对药物过量的推荐治疗是静脉滴注生理盐水。如出现低血压,患者可处于休克状态。如可能,可考虑使用血管紧张素II和/或静脉注射儿茶酚胺治疗。如为最近服药,治疗的目的是将赖诺普利自体內清除(如呕吐、洗胃、口服吸附剂或硫酸钠)。本品可以通过血液透析清除(见【用法用量】)。对治疗无效的心动过缓可使用起搏器。应经常检测生命体征、血清电解质和肌酐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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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任何成份或其他血管紧张素转换酶(ACE)抑制剂过敏者;或曾使用ACE抑制剂治疗而引起血管性水肿;以及遗传性或特发性血管性水肿的患者禁用;妊娠中期和末期三个月(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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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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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温经活血,理气止痛。用于寒凝气滞,血瘀阻络,胸痹心痛,遇寒发作,舌苔色白,有瘀斑者。 |
高血压:本品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及肾血管性高血压。可单独服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充血性心力衰竭:本品可与洋地黄或利尿剂相配合作为充血性心力衰竭的辅助治疗。急性心肌梗塞:本品用于治疗急性心肌梗塞后24小时内血液动力学稳定的患者,能预防左室功能不全或心力衰竭的发展并提高生存率。患者在合适的条件下应接受常规推荐的治疗如溶血栓药、阿司匹林以及β-受体阻滞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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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与其它的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相似。常见咳嗽、头昏、头痛、心悸、乏力等,咳嗽为干咳,往往是不能应用本药的主要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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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服感冒药。3.服药期间出现食欲不振,胃脘不适,大便稀,腹痛等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4.服药2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孕妇、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详见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