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平肝,明目。用于惊风抽搐,外治目赤肿痛,咽喉肿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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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熊胆粉。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氧氟沙星。化学名称:(±)-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代-7H-吡啶并[1,2,3-de]-[1,4]苯并噁嗪-6-羧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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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省仁德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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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83153 |
国药准字H20183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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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平肝,明目。用于惊风抽搐,外治目赤肿痛,咽喉肿痛。 |
本品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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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2—3次。 |
滴于眼睑内,每日3~5次,每次1~2滴,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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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对氧氟沙星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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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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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平肝,明目。用于惊风抽搐,外治目赤肿痛,咽喉肿痛。 |
本品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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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少数病人出现腹痛、腹泻及胃部刺激症状。 |
偶尔有辛辣似蜇样的刺激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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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建议饭后30分钟服用。2.肠道功能障碍者慎用。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4.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5.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6.请按照用法用量使用,长期使用应向医生咨询。7.请将包装物分类弃之。8.谨防玻璃瓶破碎,对人体造成伤害。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不宜长期使用;2.使用中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3.只限于滴眼用。4.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品。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