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平肝,明目。用于惊风抽搐,外治目赤肿痛,咽喉肿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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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熊胆粉。 |
黄连、石膏、桔梗、甘草、知母、玄参、地黄、牡丹皮、天花粉、连翘、栀子、黄柏、黄芩、赤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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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省仁德制药有限公司 |
河北恒祥医药集团扁鹊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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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83153 |
国药准字Z130205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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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平肝,明目。用于惊风抽搐,外治目赤肿痛,咽喉肿痛。 |
口腔炎、牙周炎、咽喉炎、扁桃体炎、口腔溃疡、牙龈肿痛、口臭、口干舌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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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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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孕妇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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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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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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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平肝,明目。用于惊风抽搐,外治目赤肿痛,咽喉肿痛。 |
口腔炎、牙周炎、咽喉炎、扁桃体炎、口腔溃疡、牙龈肿痛、口臭、口干舌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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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少数病人出现腹痛、腹泻及胃部刺激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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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建议饭后30分钟服用。2.肠道功能障碍者慎用。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4.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5.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6.请按照用法用量使用,长期使用应向医生咨询。7.请将包装物分类弃之。8.谨防玻璃瓶破碎,对人体造成伤害。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孕妇、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