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平肝,明目。用于惊风抽搐,外治目赤肿痛,咽喉肿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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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熊胆粉。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洛美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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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省仁德制药有限公司 |
济南三源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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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83153 |
国药准字H201033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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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平肝,明目。用于惊风抽搐,外治目赤肿痛,咽喉肿痛。 |
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性疾病,如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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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2—3次。 |
滴于眼睑内,每日3~4次,每次1~2滴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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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对本品或氟喹诺酮类药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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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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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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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平肝,明目。用于惊风抽搐,外治目赤肿痛,咽喉肿痛。 |
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性疾病,如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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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少数病人出现腹痛、腹泻及胃部刺激症状。 |
0.3%洛美沙星滴眼液滴入兔眼后,在结膜囊内储留时间长、浓度高,此浓度高于洛美沙星对敏感细菌的MIC50,并能向房水中移行。洛美沙星在炎症眼组织中的浓度高于在正常眼组织中,以角膜最高,眼睑、房水、虹膜睫状体、球结膜、眼外肌、巩膜、网膜脉络膜次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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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建议饭后30分钟服用。2.肠道功能障碍者慎用。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4.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5.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6.请按照用法用量使用,长期使用应向医生咨询。7.请将包装物分类弃之。8.谨防玻璃瓶破碎,对人体造成伤害。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使用中如出现皮疹或其它过敏症状,应停用,严重者应采取相应措施; 2.只限于滴眼用; 3.不宜长期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