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平肝,明目。用于惊风抽搐,外治目赤肿痛,咽喉肿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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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熊胆粉。 |
利福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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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省仁德制药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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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83153 |
国药准字H34023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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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平肝,明目。用于惊风抽搐,外治目赤肿痛,咽喉肿痛。 |
用于沙眼,结膜炎,角膜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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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2—3次。 |
滴眼。一次1~2滴,一日4~6次。使用前,请将滴丸放入缓冲液中,振摇,使完全溶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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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1品过敏者禁用。2严重肝功能不全者禁用。3胆道阻塞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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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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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由于未进行本品在5岁以下小儿中应用的研究,故5岁以下小儿应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由于肝功能下降宜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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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平肝,明目。用于惊风抽搐,外治目赤肿痛,咽喉肿痛。 |
用于沙眼,结膜炎,角膜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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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少数病人出现腹痛、腹泻及胃部刺激症状。 |
利福平为半全成广谱杀菌剂,与依赖于DNA的聚酶的亚单位牢固结合,抑制细菌RNA的合成,防止该酶与DNA连接,从而阻断RNA转录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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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建议饭后30分钟服用。2.肠道功能障碍者慎用。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4.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5.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6.请按照用法用量使用,长期使用应向医生咨询。7.请将包装物分类弃之。8.谨防玻璃瓶破碎,对人体造成伤害。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对诊断的干扰:可引起直接抗球蛋白试验(Coombs)阳性;干扰血清叶酸浓度和维生素B12浓度测定结果,可干扰利用分光光度计或颜色改变而进行的各项尿液分析试验的结果,因使用利福平后可使尿液呈橘红色或红棕色。使用利福平可使血液尿素氮、血清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胆红素及血清尿酸浓度测定结果增高。2酒精中毒,肝功能损害者慎用,一般肝病患者慎用。3利福平可能引起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并导致齿龈出血和感染,伤口愈合延迟等。此时应避免拔牙手术,并注意口腔卫生,刷牙及剔牙均需慎重,直至血象恢复正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