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润肺利咽,生津止渴。用于肺热津伤的咽干口燥,声音嘶哑,咽喉肿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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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麦冬、玄参、瓜蒌皮、诃子、青果、凤凰衣、桔梗、浙贝母、甘草 |
本品主要成份为:卡波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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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神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Dr. Gerhard Mann, Chem.-Phar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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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10090 |
国药准字J2016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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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润肺利咽,生津止渴。用于肺热津伤的咽干口燥,声音嘶哑,咽喉肿痛。 |
作为泪液的替代物治疗干眼症,例如干燥性角膜结膜炎的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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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含化,一次2片,一日4次。 |
本品依病情轻重程度,每日3~5次或更多次,每次一滴,滴入眼睑内,于白天和睡觉前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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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使用本品可能引起短暂的视力模糊。对本品中所含的防腐剂(西曲溴铵)发生眼睛过敏的情况很少见。只有在个别病例中出现了对某一成份的不耐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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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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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润肺利咽,生津止渴。用于肺热津伤的咽干口燥,声音嘶哑,咽喉肿痛。 |
作为泪液的替代物治疗干眼症,例如干燥性角膜结膜炎的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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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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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煎炸、鱼虾等食物。2.凡声嘶、咽痛初起,兼见恶寒发热,鼻流清涕等外感风寒者慎用。3.发热重,咽喉痛甚者不宜使用。4.若声嘶日久,逐渐加重,或伴痰中带血者,应考虑咽喉严重疾病的可能,需及时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及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一般症状在服药3天内无改善或出现发热渐高等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使用前应摘除隐形眼镜,滴入本品后至少30分钟后才可佩戴。2.对驾驶和操纵机器能力的影响:尽管按照说明方法使用,由于使用凝胶后形成斑点状物,本品还是有可能影响视力约5分钟,因此患者应该在驾驶和操纵机器时加以小心。3.未打开包装的药品保质期为36个月。过期后,不可以使用(参见外部标识和管的折叠处)。开封后28天,残留的眼胶必须弃去。4.本品应保存在安全之处,避免儿童接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