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胁痛口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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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地黄、甘草 |
本品主要成份为甘草酸二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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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省新鹿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中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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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3690 |
国药准字H110224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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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胁痛口苦。 |
抗炎、保肝、降血脂、增强免疫力。也可作为低热量甜味剂,矫味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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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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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忌服。 |
甘草酸类制剂副作用较少,长期应用可能出现水钠潴留、高血压、低钾血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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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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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 儿童用药:由于儿童使用本品的临床资料不足,不推荐使用。 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心肾功能较差,使用本品应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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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胁痛口苦。 |
抗炎、保肝、降血脂、增强免疫力。也可作为低热量甜味剂,矫味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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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少数患者可见恶心、腹痛、腹泻等消化道反应。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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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刺激性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以及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年老体弱,大便溏软者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治疗过程中应定期检测血压、血清钾、钠浓度,如出现高血压、血钠潴留、低血钾等情况应停药或适当减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