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活血化瘀,收敛生肌。用于轻度小面积水火烫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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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虎杖、牡丹皮、黄柏、紫珠叶、忍冬藤、连翘、蒲黄、五味子、儿茶、冰片 |
地黄、当归、丹参、蝉蜕、黄芩、白鲜皮、土茯芩、甘草、苦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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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民意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广西玉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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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5173 |
国药准字Z45021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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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活血化瘀,收敛生肌。用于轻度小面积水火烫伤。 |
养血润燥,化湿解毒,祛风止痒。用于皮肤瘙痒症属血虚湿蕴皮肤证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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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喷于水火烫伤处,一日1~3次,一次约3毫升。 |
口服,一次3~4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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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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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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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活血化瘀,收敛生肌。用于轻度小面积水火烫伤。 |
养血润燥,化湿解毒,祛风止痒。用于皮肤瘙痒症属血虚湿蕴皮肤证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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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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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禁食含酒饮品。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4.水火烫伤面积较大,应去医院就诊。5.烫伤局部用药一定要注意清洁干净,在清洁环境下最好采用暴露疗法。6.本药使用时应注意全身情况,如有恶寒发热等症状时,应及时去医院就诊。7.切勿置本品于近火及高温处并严禁剧烈碰撞,使用时勿近明火。8.用药后局部出现皮疹等过敏表现者应停用。9.用药2~3天症状无缓解或创面有脓苔者应去医院就诊。10.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2.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 3.儿童、老年、哺乳期患者及患有其它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属本品适应范围。 5.患处不宜用热水洗烫。 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