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因胃肠动力减慢 (如功能性消化不良、慢性胃炎等所致) 引起的消化不良症状,包括上腹部饱胀感、上腹痛、食欲不振、恶心和呕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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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伊托必利。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舍曲林。化学名称:(1S-顺式)-4-(3,4-二氯苯基)-1,2,3,4-四氢-N-甲基-1-萘啶胺盐酸盐。分子式:C17H17NCl2·HCl分子量:3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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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雅培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彼迪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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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160075 |
国药准字H200606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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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因胃肠动力减慢 (如功能性消化不良、慢性胃炎等所致) 引起的消化不良症状,包括上腹部饱胀感、上腹痛、食欲不振、恶心和呕吐等。 |
用于治疗抑郁症的相关症状,包括伴随焦虑、有或无躁狂史的抑郁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抑郁症的复发和再发。舍曲林也用于治疗强迫症。初始治疗有反应后,舍曲林在治疗强迫症的二年时间内,依然保持它的有效性、安全性和耐受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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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常用剂量为一次50mg,每日三次,餐前口服。根据患者年龄和症状可相应调整剂量... |
1.成人每日服药一次,早或晚均可,与食物同服或不同服均可。通常治疗抑郁症和强迫症的有效剂量为50mg/日。2.少数患者疗效不佳而对药物耐受较好时,可在几周内根据疗效逐渐增加药物剂量、每次增加50毫克,最大可增至200mg/日,每日一次。因舍曲林的消除半衰期为24小时,调整剂量的间隔时间不应短于1周。3.服药7天左右可见疗效,完全的疗效则在服药的第2至4周才显现,强迫症疗效的出现则可能需要更长时间。4.长期用药应根据疗效调整剂量,并维持在最低的有效治疗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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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休克和过敏性样反应:使用本品可能会发生休克和过敏性样反应,故应密切观察。若出现低血压、呼吸困难、喉水肿、荨麻疹、脸色苍白和出汗等任何休克和过敏性样反应的征兆,应停药,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 2、肝功能异常和黄疸:使用本品可能会发生伴AST,ALT和γ-GTP等增高的肝功能异常和黄疸,故应密切观察。若有异常现象发生,应停药,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详见说明书) |
1.根据文献资料,在舍曲林和安慰剂治疗抑郁症的对照临床研究中,常见的不良反应如下:自主神经系统:口干和多汗。中枢及周围神经系统:眩晕和震颤。胃肠道:腹泻/稀便、消化不良和恶心。精神:厌食、失眠和嗜睡。生殖系统:性功能障碍(主要为男性射精延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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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由于尚未确认妊娠妇女给药的安全性,对于孕妇或有妊娠可能的妇女,只有确认其治疗上的有益性高于危险性时才可以给药。 2.由于已有报告在动物实验(大白鼠)中向乳汁中转移,因而服用本药物时应当避免哺乳。 儿童用药:儿童应用本品的安全性尚未确定。 老年用药:由于一般老年患者生理机能低下,容易出现副作用,应当进行充分观察,确认出现副作用时,应当慎重给药、减量或停止给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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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因胃肠动力减慢 (如功能性消化不良、慢性胃炎等所致) 引起的消化不良症状,包括上腹部饱胀感、上腹痛、食欲不振、恶心和呕吐等。 |
用于治疗抑郁症的相关症状,包括伴随焦虑、有或无躁狂史的抑郁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抑郁症的复发和再发。舍曲林也用于治疗强迫症。初始治疗有反应后,舍曲林在治疗强迫症的二年时间内,依然保持它的有效性、安全性和耐受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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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具多巴胺D2受体阻滞和乙酰胆碱酯酶抑制的双重作用,通过刺激内源性乙酰胆碱释放并抑制其水解而增强胃和十二指肠运动,促进胃排空,并具有中度镇吐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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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能增强乙酰胆碱的作用,必须谨慎使用。 2、本品使用中若出现心电图QTC间期延长,应停药。 3、虽然未证实本品对驾驶和操作机器的能力有影响,但由于偶尔可发生眩晕和激动,故应注意药物对人体机敏性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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