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暑,去湿生津。用于四时感冒,发热喉痛,湿热积滞,口干尿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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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岗梅、山芝麻、五指柑、淡竹叶、木蝴蝶、布渣叶、火炭母、金沙藤、广金钱草、金樱根。 |
加替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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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康奇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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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3290 |
国药准字H20110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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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暑,去湿生津。用于四时感冒,发热喉痛,湿热积滞,口干尿赤。 |
抗菌消炎 用于结膜炎 眼睑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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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1~2次。 |
外用点眼 3-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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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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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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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暑,去湿生津。用于四时感冒,发热喉痛,湿热积滞,口干尿赤。 |
抗菌消炎 用于结膜炎 眼睑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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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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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 2、孕妇慎用。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4、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吐泻明显,并有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本品只限于滴眼用,不能结膜下注射使用,也不能直接注入眼前节。 2. 包括加替沙星在内的喹诺酮类药物全身给药(如口服和静脉给药)偶尔可出现严重的不良反应,有些患者在第一次用药后出现。一些反应伴随着心衰、意识丧失、血管性水肿(包括喉头、咽、面部水肿)、气管梗阻、呼吸困难、荨麻疹、瘙痒。出现过敏症状,立即停药。 3. 避免使用接触镜,避免眼睛、手指和其他物品污染容器瓶口。 4. 像其他抗生素一样,长期应用可能导致非敏感菌如真菌的过度生长,如出现二重感染应停止使用本品,改变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