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为复方制剂,具有消炎止痛双重功效。适用于治疗溃疡性牙龈炎、牙周炎、齿龈脓肿以及梭状杆菌引起的急性牙感染和拨牙前后的消炎止痛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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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胶囊含甲硝唑Metronidazole100mg,芬布芬Fenbufen75mg。 |
卡波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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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欧化药业有限公司 |
Dr. Gerhard Mann, Chem.-Phar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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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371 |
国药准字J20150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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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具有消炎止痛双重功效。适用于治疗溃疡性牙龈炎、牙周炎、齿龈脓肿以及梭状杆菌引起的急性牙感染和拨牙前后的消炎止痛剂。 |
泪液产生不足的干眼症。 如老年人激素内分泌失调,自身免疫性疾病(风湿性关节炎、SLE等),血液系统疾病(血小板紫癜、淋巴瘤等),服用某些药物(如抗胆碱能药、抗组胺药、β-受体阻滞剂、抗帕金森氏症等)暴露性角膜炎、某些营养素缺乏(如维生素A),恶劣气候、久视屏幕、视疲劳及佩戴隐形眼镜等。 辅助治疗各种眼表疾病。 包括角膜上皮的损伤,大疱及手术后创伤愈合等。 眼科检查(如三面镜、房角镜检查等)的润滑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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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每日三次,每次2粒。 |
滴入结膜囊内3~5次/日,睡前滴一次,1滴/次,症状严重可增加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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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服用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后诱发哮喘、荨麻疹或过敏反应的患者。 2、禁用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CABG)围手术期疼痛的治疗。 3、有应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 4、有活动性消化道溃疡/出血,或者既往曾复发溃疡/出血的患者。 5、重度心力衰竭患者。 6、对本品或吡咯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 7、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病患者禁用。 8、血液病患者禁用。 9、严重肝、肾功能损害患者禁用。 10、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11、儿童禁用。 |
即使正常应用本品时可有短暂视力模糊现象。因此,病人在车辆或操作机械前使用本品时应当小心,待视力影响消除后再开始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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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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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具有消炎止痛双重功效。适用于治疗溃疡性牙龈炎、牙周炎、齿龈脓肿以及梭状杆菌引起的急性牙感染和拨牙前后的消炎止痛剂。 |
泪液产生不足的干眼症。 如老年人激素内分泌失调,自身免疫性疾病(风湿性关节炎、SLE等),血液系统疾病(血小板紫癜、淋巴瘤等),服用某些药物(如抗胆碱能药、抗组胺药、β-受体阻滞剂、抗帕金森氏症等)暴露性角膜炎、某些营养素缺乏(如维生素A),恶劣气候、久视屏幕、视疲劳及佩戴隐形眼镜等。 辅助治疗各种眼表疾病。 包括角膜上皮的损伤,大疱及手术后创伤愈合等。 眼科检查(如三面镜、房角镜检查等)的润滑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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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十四岁以下儿童不宜服用,孕妇,哺乳期妇女及消化性溃疡患者慎用,或遵医嘱服用。 |
药瓶开启一个月后应停止使用,并应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安全处。戴隐形眼镜时不宜使用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