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为复方制剂,具有消炎止痛双重功效。适用于治疗溃疡性牙龈炎、牙周炎、齿龈脓肿以及梭状杆菌引起的急性牙感染和拨牙前后的消炎止痛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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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胶囊含甲硝唑Metronidazole100mg,芬布芬Fenbufen75mg。 |
本品主要成分为红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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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欧化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敖东集团大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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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371 |
国药准字H210212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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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具有消炎止痛双重功效。适用于治疗溃疡性牙龈炎、牙周炎、齿龈脓肿以及梭状杆菌引起的急性牙感染和拨牙前后的消炎止痛剂。 |
1本品可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 2军团菌病。 3肺炎支原体肺炎。 4肺炎衣原体肺炎。 5衣原体属、支原体属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 6沙眼衣原体结膜炎。 7淋病奈瑟菌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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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每日三次,每次2粒。 |
口服,成人一日1~2g,分3~4次服用。 军团菌病患者,一日2~4g,分4次服用。 小儿按体重一日30~50mg/kg,分3~4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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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服用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后诱发哮喘、荨麻疹或过敏反应的患者。 2、禁用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CABG)围手术期疼痛的治疗。 3、有应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 4、有活动性消化道溃疡/出血,或者既往曾复发溃疡/出血的患者。 5、重度心力衰竭患者。 6、对本品或吡咯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 7、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病患者禁用。 8、血液病患者禁用。 9、严重肝、肾功能损害患者禁用。 10、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11、儿童禁用。 |
对本品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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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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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可通过胎盘屏障而进入胎儿循环,故孕妇应慎用。本品有相当量进入母乳中,故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或暂停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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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具有消炎止痛双重功效。适用于治疗溃疡性牙龈炎、牙周炎、齿龈脓肿以及梭状杆菌引起的急性牙感染和拨牙前后的消炎止痛剂。 |
1本品可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 2军团菌病。 3肺炎支原体肺炎。 4肺炎衣原体肺炎。 5衣原体属、支原体属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 6沙眼衣原体结膜炎。 7淋病奈瑟菌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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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属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对葡萄球菌属(耐甲氧西林菌株除外)、各组链球菌和革兰阳性杆菌均具抗菌活性。奈瑟菌属、流感嗜血杆菌、百日咳鲍特氏菌等也对本品敏感。本品对除脆弱拟杆菌和梭杆菌属以外的各种厌氧菌亦具抗菌作用。对军团菌属、胎儿弯曲菌、某些螺旋体、肺炎支原体、立克次体属和衣原体属也有抑制作用。 本品系抑菌剂,但在高浓度时对某些细菌也具杀菌作用。可透过细菌细胞膜,在接近供位(“P”位)与细菌核糖体的50S亚基成可逆性结合,阻断转移核糖核酸(t-RNA)结合至“P”位上,同时也阻断多肽链自受位“A”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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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十四岁以下儿童不宜服用,孕妇,哺乳期妇女及消化性溃疡患者慎用,或遵医嘱服用。 |
1溶血性链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 2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但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本品的剂量应适当减少。 3肝病患者本品的剂量应适当减少。 4用药期间定期随访肝功能。 5患者对一种红霉素制剂过敏或不能承受时,对其他红霉素制剂也可能过敏或不能承受。 6因不同细菌对红霉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应做药敏测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