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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特灵颗粒

咳特灵颗粒

非处方药 非医保

广东康祺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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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 止咳,祛痰,平喘。用于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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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特灵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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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咳特灵颗粒
咳特灵颗粒
蛇胆川贝液
蛇胆川贝液
主要成分

小叶榕干浸膏、马来酸氯苯那敏。辅料为蔗糖粉。

蛇胆汁、平贝母。辅料为蔗糖、蜂蜜、杏仁水、薄荷脑、乙醇、苯甲酸钠、纯化水。

生产企业

广东康祺制药有限公司

江西盛翔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7057

国药准字Z2005382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止咳,祛痰,平喘。用于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祛风止咳,除痰散结。用于肺热咳嗽,痰多,气喘,胸闷,咳痰不爽或久咳不止。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克,一日2次。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副作用

孕妇禁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止咳,祛痰,平喘。用于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祛风止咳,除痰散结。用于肺热咳嗽,痰多,气喘,胸闷,咳痰不爽或久咳不止。

药理作用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5、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肺热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咯痰不爽,痰粘稠。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孕妇、体质虚弱者慎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