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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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头孢克洛。其化学名称为:(6R,7R)-7-[(R)-2-氨基-2-苯乙酰氨基]-3-氯-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甲酸-水合物。 |
丁香叶,细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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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粤龙药业有限公司 |
深圳市泰康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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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6047 |
国药准字Z20040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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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清热解毒,疏风止痛。用于风火牙痛,症见:牙痛阵作,遇风即发,受热加重,甚则齿痛连及头部面部;或伴有牙龈肿胀,患处红、肿、热、痛,得凉痛减;或伴有口渴喜凉饮,便干溲黄,舌红或舌尖红,苔薄黄或苔白少津,脉浮数或脉弦。急性牙髓炎、急性根尖周炎见上述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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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0.25g,一日3次。严重感染患者剂量可加倍,但一日总量不超过4g。或遵医嘱。小儿按体重一日20~40mg/kg,分3次给予,但一日总量不超过1g。 |
口服,一日3次,一次4~6粒,饭后白开水送服,疗程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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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头孢克洛和其它头孢菌素过敏者禁用。 |
偶有空服用后出现轻度胃部不适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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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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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清热解毒,疏风止痛。用于风火牙痛,症见:牙痛阵作,遇风即发,受热加重,甚则齿痛连及头部面部;或伴有牙龈肿胀,患处红、肿、热、痛,得凉痛减;或伴有口渴喜凉饮,便干溲黄,舌红或舌尖红,苔薄黄或苔白少津,脉浮数或脉弦。急性牙髓炎、急性根尖周炎见上述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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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多见胃肠道反应:软便、腹泻、胃部不适、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暖气等。2.血清病样反应较其他抗生素多见,小儿尤其常见,典型症状包括皮肤反应和关节痛。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外阴部瘙痒等。4.其他:血清氨基转移酶、尿素氮及肌酐轻度升高、蛋白尿、管型尿等。 |
临床前动物试验结果提示:本品可减少酷酸致小鼠扭体反应的次数,提高热致痛小鼠的痛阈值,抑制二甲苯致小鼠耳廓肿胀,降低小鼠腹腔血管通透性,对乙型链酸杆菌,乳酸杆菌,奈瑟氏双球菌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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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2.肾功能减退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慎用。4.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调,引发继发性感染。5.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可升高;采用Jaffe反应进行血清和尿肌酐值测 |
1.服药期间忌食酒和辛辣之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时最好配合牙科治疗,急性牙髓炎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7.如症状严重应及时去医院就诊,以免延误治疗。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