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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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头孢克洛。其化学名称为:(6R,7R)-7-[(R)-2-氨基-2-苯乙酰氨基]-3-氯-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甲酸-水合物。 |
活性成份:草酸艾司西酞普兰。化学名:S(+)-1-(3-二甲氨丙基)-1-(4-氟代苯基)-1,3-二氢异苯并呋喃-5腈草酸盐结构式:分子式: C20H21FN2O·C2H2O4;分子量:414.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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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粤龙药业有限公司 |
浙江金华康恩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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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6047 |
国药准字H20130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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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治疗抑郁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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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0.25g,一日3次。严重感染患者剂量可加倍,但一日总量不超过4g。或遵医嘱。小儿按体重一日20~40mg/kg,分3次给予,但一日总量不超过1g。 |
1.用法:口服,可以与食物同服。 2.用量: 抑郁障碍 每日1次。常用剂量为每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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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头孢克洛和其它头孢菌素过敏者禁用。 |
不良反应多发生在开始治疗的第1-2周,持续治疗后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和发生率都会降低。(详情请遵医嘱或阅读产品详细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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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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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孕妇:关于孕妇使用本品的临床数据有限。在大鼠的生殖毒理研究中观察到胎儿毒性作用(仔鼠体重减轻和轻微的成骨延迟),但对仔鼠的发育无影响且致畸发生率无增加。 本品用于孕妇的临床资料有限。本品不应用于孕妇,只有明确需求时且慎重考虑其风险/利益后方可使用。(详情请见产品说明书) 2.哺乳期妇女: 艾司西酞普兰可在乳汁中分泌,哺乳妇女不应接受本品治疗或在用药期间停止哺乳。 儿童用药: 抗抑郁药不适用于儿童和18岁以下的青少年。在儿童和18岁以下的青少年的临床试验中,发现给药组发生与自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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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治疗抑郁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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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多见胃肠道反应:软便、腹泻、胃部不适、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暖气等。2.血清病样反应较其他抗生素多见,小儿尤其常见,典型症状包括皮肤反应和关节痛。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外阴部瘙痒等。4.其他:血清氨基转移酶、尿素氮及肌酐轻度升高、蛋白尿、管型尿等。 |
详情请咨询医师或阅读产品详细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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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2.肾功能减退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慎用。4.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调,引发继发性感染。5.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可升高;采用Jaffe反应进行血清和尿肌酐值测 |
抗抑郁剂不适用于儿童和18岁以下的青少年。在儿童和18岁以下的青少年的临床试验中,发现本品治疗组发生与自 杀相关的行为(自 杀企图和自杀观念)和敌意(攻 击性,对抗行为和易怒)的频率高于安慰剂组。即使是为了临床需要,仍需密切监测患者的自 杀征兆。(详情请阅读产品详细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