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由敏感菌引起的:1.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包括单纯性、复杂性尿路感染、细菌性前列腺炎、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宫颈炎(包括产酶株所致者)。2.呼吸道感染,包括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支气管感染急性发作及肺部感染。3.胃肠道感染,由志贺菌属、沙门菌属、产肠毒素大肠杆菌、亲水气单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4.伤寒。5.骨和关节感染。6.皮肤软组织感染。7.败血症等全身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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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依诺沙星。化学名称:1-乙基-6-氟-1,4-二氢-4-氧代-7-(1-哌嗪基)-1,8-萘啶-3-羟酸倍半水合物。分子式:C15H17FN4O3·1H2O分子量:347.35 |
丁香叶,细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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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珠海同益制药有限公司 |
深圳市泰康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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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0049 |
国药准字Z20040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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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由敏感菌引起的:1.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包括单纯性、复杂性尿路感染、细菌性前列腺炎、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宫颈炎(包括产酶株所致者)。2.呼吸道感染,包括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支气管感染急性发作及肺部感染。3.胃肠道感染,由志贺菌属、沙门菌属、产肠毒素大肠杆菌、亲水气单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4.伤寒。5.骨和关节感染。6.皮肤软组织感染。7.败血症等全身感染。 |
清热解毒,疏风止痛。用于风火牙痛,症见:牙痛阵作,遇风即发,受热加重,甚则齿痛连及头部面部;或伴有牙龈肿胀,患处红、肿、热、痛,得凉痛减;或伴有口渴喜凉饮,便干溲黄,舌红或舌尖红,苔薄黄或苔白少津,脉浮数或脉弦。急性牙髓炎、急性根尖周炎见上述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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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为分散片,可直接口服/吞服,或将本品适量投入约100ml水中,振摇分散后口服。成人常用量:1.支气管感染一次.0.3~0.4g,一日2次,疗程7~14日。2.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一次0.2g,一日2次,疗程5~7日;复杂性尿路感染一次0.4g,一,2次.疗程10~14日。3.单纯性淋病奈瑟菌性尿道炎一次0.4g单剂量。4.肠道感染一次0.2g,一日2次,疗程5~7日。5.伤寒一次0.4g,一日2次,疗程10~14日。 |
口服,一日3次,一次4~6粒,饭后白开水送服,疗程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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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及氟喹诺酮类药过敏、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的患者禁用。 |
偶有空服用后出现轻度胃部不适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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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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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由敏感菌引起的:1.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包括单纯性、复杂性尿路感染、细菌性前列腺炎、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宫颈炎(包括产酶株所致者)。2.呼吸道感染,包括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支气管感染急性发作及肺部感染。3.胃肠道感染,由志贺菌属、沙门菌属、产肠毒素大肠杆菌、亲水气单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4.伤寒。5.骨和关节感染。6.皮肤软组织感染。7.败血症等全身感染。 |
清热解毒,疏风止痛。用于风火牙痛,症见:牙痛阵作,遇风即发,受热加重,甚则齿痛连及头部面部;或伴有牙龈肿胀,患处红、肿、热、痛,得凉痛减;或伴有口渴喜凉饮,便干溲黄,舌红或舌尖红,苔薄黄或苔白少津,脉浮数或脉弦。急性牙髓炎、急性根尖周炎见上述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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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有引起胆汁瘀积性,肝损害的个案报道。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3、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少数患者有光敏反应。4、偶可发生:(1)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燥不安、意识模糊、幻觉、震颤。周围神经刺激症状。(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3)静脉炎。(4)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5)关节疼痛、跟腱炎、跟腱破裂。5、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6、罕见休克症状。出现胸部压迫感,呼吸困难,血压低下症状,应立即停药。 |
临床前动物试验结果提示:本品可减少酷酸致小鼠扭体反应的次数,提高热致痛小鼠的痛阈值,抑制二甲苯致小鼠耳廓肿胀,降低小鼠腹腔血管通透性,对乙型链酸杆菌,乳酸杆菌,奈瑟氏双球菌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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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与食物同服可能影响本品的口服吸收。宜空腹服用或进餐前至少1小时,餐后至少2小时服用本品。胃酸的减少也可能使本品口服后吸收减少。2、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类药物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培养标本,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3、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饮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4、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5、应用氟喹诺酮类药物可发生中、重度光敏反应。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需停药。6、肝功能严重 |
1.服药期间忌食酒和辛辣之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时最好配合牙科治疗,急性牙髓炎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7.如症状严重应及时去医院就诊,以免延误治疗。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