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慢性结膜炎、角膜损伤、结膜充血,预防眼病(游泳后、尘埃吹进或汗水流入眼睛)紫外线或其他光线影响之眼炎(雪眼)眼睑炎(烂眼炎),缓解因佩戴隐形眼镜引起的不适 ,眼部疲劳、眼痒、眼朦胧(眼屎多)等症状 ;还用于眼部功能下降,屈光不正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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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硫酸软骨素钠、尿囊素、维生素E、维生素B6、氨化乙基硫酸。 |
色甘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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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深圳万和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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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581 |
国药准字H37022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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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慢性结膜炎、角膜损伤、结膜充血,预防眼病(游泳后、尘埃吹进或汗水流入眼睛)紫外线或其他光线影响之眼炎(雪眼)眼睑炎(烂眼炎),缓解因佩戴隐形眼镜引起的不适 ,眼部疲劳、眼痒、眼朦胧(眼屎多)等症状 ;还用于眼部功能下降,屈光不正的辅助治疗。 |
用于预防和治疗支气管哮喘、过敏性哮喘及过敏性鼻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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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局部滴眼每次2-3滴,每日4-6次。 |
气雾吸入,每次3.5~7mg,即1~2喷,每日3~4次。 ·使用时除去罩壳帽,瓶身倒置,摇匀; ·缓慢呼气; ·将罩壳口含在口中,对准咽喉,在深深吸气的同时立即揿压阀门,使药雾充分吸入; ·屏息十秒,以便使药物充分发挥作用; ·如需再次吸入,至少等一分钟后,再按图示二、三、四重复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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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及氟里昂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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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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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慢性结膜炎、角膜损伤、结膜充血,预防眼病(游泳后、尘埃吹进或汗水流入眼睛)紫外线或其他光线影响之眼炎(雪眼)眼睑炎(烂眼炎),缓解因佩戴隐形眼镜引起的不适 ,眼部疲劳、眼痒、眼朦胧(眼屎多)等症状 ;还用于眼部功能下降,屈光不正的辅助治疗。 |
用于预防和治疗支气管哮喘、过敏性哮喘及过敏性鼻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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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未发现过敏及其它副作用。 |
偶有排尿困难;气雾吸入可致刺激性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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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开封后不保证无菌。2.开盖一个月后建议不可再用。3.使用时避免污染瓶内眼液。4.滴用眼液时,请不要把容器的滴嘴直接触及眼部。 |
1.由于本品系预防性地阻断肥大细胞脱颗粒,而非直接舒张支气管,因此对于支气管哮喘病例应在发病季节之前2~3周提前用药; 2.极少数人在开始用药时出现哮喘加重,此时可先吸入少许扩张支气管的气雾剂,如沙丁胺醇; 3.不要中途突然停药,以免引起哮喘复发;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本品起效较慢,需连用数日甚至数周后才起作用,故对正在发作的哮喘无效; 6.首次使用或用后放置一周以上再使用时,应先向空气中试喷;如遇喷不出情况,请确认使用是否正确或检查喷孔是否堵塞; 7.连续使用数次后,须取下罩壳,用温水浸泡冲洗,擦净晾干后重新安装,以防喷孔堵塞; 8.本品系受压容器,严禁受热、撞击或在瓶上戳刺,即使将药用完也应避免;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