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磺酸-α-二氧麦角隐亭片
意大利普利化学工业公司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克瑞帕可用于帕金森症,头痛和偏头痛,高泌乳素血症的基础治疗。并改善由于神经功能退化、改变而造成的老年性痴呆和脑血管痴呆的各种综合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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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是甲磺酸-α-二氧麦角隐亭。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双层片内层含维生素U 25毫克;外层含生物淀粉酶2000 25毫克,干燥氢氧化铝凝胶192毫克,氢氧化镁159毫克。辅料为:D甘露醇,糊精,卡美露丝钙,氢化油,聚氧乙烯(40)硬脂酸酯,异丙纤维素,硬脂酸镁,甲基丙烯共聚物E,异丙甲基纤维素2910,滑石,棕榈脂,纤维素微晶体,卡美露丝钠,薄荷粉,叶绿素,焦糖,添加物含有糖精钠,黄色4号(酒石黄),黄色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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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意大利普利化学工业公司 |
滋贺县制药株式会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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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注册证号H20091125 |
进口药品注册证号H201308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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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克瑞帕可用于帕金森症,头痛和偏头痛,高泌乳素血症的基础治疗。并改善由于神经功能退化、改变而造成的老年性痴呆和脑血管痴呆的各种综合症状。 |
胃酸过多、胃灼热、胃部不舒适、胃部饱食感、胃胀、胸闷、打嗝(嗳气)、恶心(想呕吐、反胃、醉酒后恶心感等)、饮酒过多、胃痛、促进消化、消化不良、食欲缺乏、食物过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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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治疗帕金森症:须根据病人的反应调节剂量,建议最初剂量为5mg/每次,1日两次... |
口服。成人一日3次,一次1片,于饭后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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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克瑞帕在临床实验期间,曾有病人叙述恶心,呕吐、嗳气、胃部烧灼感、消化不良、收敛、眩晕、低血压、直立性低血压、乏力、嗜睡、焦虑、头痛和心动过速。 不适应症状一般出现在服药早期,十分短暂;有时与剂量有关,适当降低剂量即可得到缓解。 如偶尔发生皮疹,建议先停药并向医生咨询。克瑞帕与左旋多巴合并治疗时,出现过诸如暖气、胃部灼感、晕厥和头痛等;也有出现水肿的报告。 |
服用本品,有时发生便秘或腹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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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 儿童用药:禁用。 老年用药:适用于患有老年性痴呆、帕金森症的老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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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克瑞帕可用于帕金森症,头痛和偏头痛,高泌乳素血症的基础治疗。并改善由于神经功能退化、改变而造成的老年性痴呆和脑血管痴呆的各种综合症状。 |
胃酸过多、胃灼热、胃部不舒适、胃部饱食感、胃胀、胸闷、打嗝(嗳气)、恶心(想呕吐、反胃、醉酒后恶心感等)、饮酒过多、胃痛、促进消化、消化不良、食欲缺乏、食物过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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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克瑞帕为中枢性拟多巴胺类药物,可激活大脑皮质和纹状体的多巴胺受体,主要活动D2受体,部分激动D1受体,并有助于改善由于D1D2不平衡造成的潜在性运动障碍,恢复多巴胺-胆碱能神经的平衡作用。 2.克瑞帕可以通过增加SOD清除体内代谢产生的O,减轻O对多巴胺能神经元的毒害,保护黑质-纹状体神经细胞;它还能作用于谷胱苷肽还原酶来显著提升谷胱苷肽的浓度,从而再度起到清除O和神经细胞保护作用。 神经保护作用基础研究 1.克瑞帕对抗1-甲基-4-苯-1,2,3,6-四氢吡啶(MPTP)对黑质损害的神经保护作用。结论:MPTP处理过的猴黑质神经元细胞明显减少,但用克瑞帕、MPTP联合处理后,神经元细胞数明显增加,证明了克瑞帕具有神经保护作用。 2.克瑞帕对大脑脂质过氧化物酶的影响结论:10个月和20个月的大鼠,用克瑞帕分别处理后,大脑锥体外细胞核中谷胱苷肽过氧化物歧化酶和总超氧物歧化酶分别在两组有所提高,表明克瑞帕具有抗氧化衰老的作用。 |
本品是一种双层药片,结构上是由具有重要作用的内层与外层组成。外层的干燥氢氧化铝凝胶能中和胃酸,同时粘附在胃黏膜表面形成膜,保护胃黏膜,避免受到胃酸和胃蛋白酶的侵袭。而生物淀粉酶2000有助于淀粉的消化吸收,减轻胃的负担。氢氧化镁也具有中和胃酸的作用,同时还具有缓泻作用,以对抗铝离子引起的便秘。内层的氯化甲硫氨基酸(维生素U)具有修复胃黏膜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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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克瑞帕必须在医生的监督下进行。由于克瑞帕可以治疗溢乳,催乳素依赖性停经,月经紊乱或闭经的偏头痛及帕金森综合症病人发生的不孕症,因此,有怀孕可能的妇女在服药期间应采用相应的机械避孕措施。 红斑性肢痛并伴有消化道溃疡史的病人,由于缺少安全性实验数据,最好用其他药物进行替代治疗。 由于克瑞帕的化学结构与麦角衍生物相似,所以在给曾有过精神病史,严重的心血管疾病、消化道溃疡或出血的病人投以大剂量时要特别注意。 α-二氢麦角亭与心理活性或降低血压药物之间的可能相互作用不能排除,因此,在治疗期间,特别是合用其他麦角碱药物或对动脉血压有活动性作用的药物治疗时必须特别注意其可能增强的效应。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咨询医师,并进行对症处理。 3.因本品能妨碍磷的吸收,故不宜长期大剂量服用。 4.肾功能不全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儿童不宜使用本品。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0.请勿误食白色的干燥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