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调节“赫依”,安神止痛。用于心悸,失眠,精神失常,游走刺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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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槟榔、沉香、肉豆蔻、丁香、木香、广枣、制草乌、干姜、荜茇、胡椒、紫硇砂、当归、葶苈子。 |
蚕蛾渣、菟丝子、海龙、蛇床子、蚕蛾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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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 |
大连水产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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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412 |
国药准字Z210217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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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调节“赫依”,安神止痛。用于心悸,失眠,精神失常,游走刺痛。 |
补肝益肾,温脾助胃。用于肝肾不足,脾胃虚弱所致腰膝酸痛,精神不振,失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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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13丸,一日1~2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日2次,每次甲丸12丸,乙丸3丸,早晚用淡盐水或白开水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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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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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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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调节“赫依”,安神止痛。用于心悸,失眠,精神失常,游走刺痛。 |
补肝益肾,温脾助胃。用于肝肾不足,脾胃虚弱所致腰膝酸痛,精神不振,失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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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本品含乌头碱,应严格在医生指导下按规定量服用。不得任意增加服用量和服用时间。服药后如果出现唇舌发麻、头痛头昏、腹痛腹泻、心烦欲呕、呼吸困难等情况,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救治。有文献报道酒能增加乌头类药物的毒性而易导致中毒。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后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