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调节“赫依”,安神止痛。用于心悸,失眠,精神失常,游走刺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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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槟榔、沉香、肉豆蔻、丁香、木香、广枣、制草乌、干姜、荜茇、胡椒、紫硇砂、当归、葶苈子。 |
沙苑子(炒)、芡实(蒸)、莲须、莲子、龙骨(煅)、牡蛎(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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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 |
宁夏启元国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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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412 |
国药准字Z20013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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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调节“赫依”,安神止痛。用于心悸,失眠,精神失常,游走刺痛。 |
固肾涩精。用于肾虚不固,遗精滑泄,神疲乏力,四肢酸软,腰痛耳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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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13丸,一日1~2次,或遵医嘱。 |
空腹用淡盐水或温开水送服。一次15丸,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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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对本药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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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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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调节“赫依”,安神止痛。用于心悸,失眠,精神失常,游走刺痛。 |
固肾涩精。用于肾虚不固,遗精滑泄,神疲乏力,四肢酸软,腰痛耳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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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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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本品含乌头碱,应严格在医生指导下按规定量服用。不得任意增加服用量和服用时间。服药后如果出现唇舌发麻、头痛头昏、腹痛腹泻、心烦欲呕、呼吸困难等情况,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救治。有文献报道酒能增加乌头类药物的毒性而易导致中毒。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4.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