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治疗中重度至重度阿尔茨海默型痴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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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美金刚。 |
盐酸舍曲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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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
天津华津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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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30086 |
国药准字H200515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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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治疗中重度至重度阿尔茨海默型痴呆。 |
舍曲林用于治疗抑郁症的相关症状,包括伴随焦虑、有或无躁狂史的抑郁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抑郁症的复发和再发。舍曲林也用于治疗强迫症,初始治疗有反应后,舍曲林在治疗强迫症二年的时间内,仍保持它的有效性、安全性和耐受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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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或14岁以上青年,第1周每日10mg,以后每日增加10mg。维持 成人... |
口服 成人每日服药一次,早或晚均可,与食物同服或不同服均可。通常治疗抑郁症和强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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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的不良事件总发生率与安慰剂水平相当,且所发生的不良事件通常为轻中度。本品的常见不良反应(发生率低于2%)有幻觉、意识混沌、头晕/头痛和疲倦。少见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为0.1-1%)有焦虑、肌张力增高、呕吐、膀胱炎和性欲增加。根据自发报告,有癫 痫发作的报告,多发生在有惊厥病史的患者。 |
虽然不能确定所有事件均是由舍曲林引起的,但我们仍然报告了从临床试验期间及产品上市后的报告中所收集到的所有不良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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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详细内容请见说明书。 儿童用药:尚无本品用于儿童和青少年的疗效和安全性资料。 老年用药:65岁以上患者的推荐剂量为每日20mg(每次10mg,每日两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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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治疗中重度至重度阿尔茨海默型痴呆。 |
舍曲林用于治疗抑郁症的相关症状,包括伴随焦虑、有或无躁狂史的抑郁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抑郁症的复发和再发。舍曲林也用于治疗强迫症,初始治疗有反应后,舍曲林在治疗强迫症二年的时间内,仍保持它的有效性、安全性和耐受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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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详细内容请见说明书。 |
盐酸舍曲林是一种选择性的5-羟色胺重摄取抑制剂。其作用机制与其对中枢神经元5-羟色胺重摄取的抑制有关。在临床剂量下,舍曲林阻断人血小板对5-羟色胺的摄取。研究提示舍曲林是一种强效和选择性的神经元5-羟色胺重摄取抑制剂,对去甲肾上腺素和多巴胺仅有微弱影响。体外研究显示,舍曲林对肾上腺素能受体(α1,α2,β)、胆碱能受体、GABA受体、多巴胺能受体、组胺受体、5-羟色胺能受体(5HT1A,5HT1B,5HT2)或苯二氮卓受体没有明显的亲和力。对上述受体的拮抗作用被认为与其他精神疾病用药的镇静作用、抗胆碱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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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肾功能损害患者:对于肾功能轻度损害(血清肌酐水平不超过130μmol/L)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对于中度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40-60mL/min/1.73m2)患者,应将易倍清剂量减至每日10mg。目前尚无易倍清用于严重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小于9mL/min/1.73m2)患者的资料,因此不推荐在这种患者中使用易倍清。 2.肝功能损害患者:目前尚无美金刚应用于肝功能损害患者的资料。 3.癫痫患者、有惊厥病史、或癫痫易感体质的患者应用美金刚时应慎重。 4.尿液pH值升高的患者服用易倍清时必须进行密切监测。 5.心肌梗塞、失代偿性充血性心力衰竭和未有效控制的高血压患者应用美金刚的资料有限,因此这些患者服用易倍清时应密切观察。 6.中重度至重度阿尔茨海默型痴呆病通常会导致驾驶和机械操作能力的损害,而且易倍清可能改变患者的反应能力,因此服用易倍清的患者在驾车或操作机械时要特别 小心。 |
1.舍曲林与可增加5-羟色胺神经传导的药物如色氨酸或芬氟拉明合用时应慎重考虑,避免出现可能的药效学相互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