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治疗中重度至重度阿尔茨海默型痴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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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美金刚。 |
本品活性成份为拉莫三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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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
三金集团湖南三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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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30086 |
国药准字H201431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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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治疗中重度至重度阿尔茨海默型痴呆。 |
癫痫:对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的单药治疗:简单部分性发作复杂部分性发作继发性全身强直-阵挛性发作原发性全身强直-阵挛性发作目前暂不推荐对12岁以下儿童采用单药治疗,因为尚未得到对这类特殊目标人群所进行的对照试验的相应数据。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的添加疗法:简单部分性发作复杂部分性发作继发性全身强直-阵挛性发作原发性全身强直-阵挛性发作本品也可用于治疗合并有Lennox-Gastaut综合征的癫痫发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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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或14岁以上青年,第1周每日10mg,以后每日增加10mg。维持 成人... |
单药治疗:12岁以上患者本药单药治疗的初始剂量是25mg,每日一次,连服2周;随后用50mg,每日1次,连服两周。此后,每隔1-2周增加剂量,最大增加量为50-100mg,直至达到最佳疗效,通常达到最佳疗效的维持剂量为100-200mg/日,每日一次或分两次给药。其他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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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的不良事件总发生率与安慰剂水平相当,且所发生的不良事件通常为轻中度。本品的常见不良反应(发生率低于2%)有幻觉、意识混沌、头晕/头痛和疲倦。少见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为0.1-1%)有焦虑、肌张力增高、呕吐、膀胱炎和性欲增加。根据自发报告,有癫 痫发作的报告,多发生在有惊厥病史的患者。 |
禁用于曾对拉莫三嗪过敏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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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详细内容请见说明书。 儿童用药:尚无本品用于儿童和青少年的疗效和安全性资料。 老年用药:65岁以上患者的推荐剂量为每日20mg(每次10mg,每日两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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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治疗中重度至重度阿尔茨海默型痴呆。 |
癫痫:对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的单药治疗:简单部分性发作复杂部分性发作继发性全身强直-阵挛性发作原发性全身强直-阵挛性发作目前暂不推荐对12岁以下儿童采用单药治疗,因为尚未得到对这类特殊目标人群所进行的对照试验的相应数据。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的添加疗法:简单部分性发作复杂部分性发作继发性全身强直-阵挛性发作原发性全身强直-阵挛性发作本品也可用于治疗合并有Lennox-Gastaut综合征的癫痫发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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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详细内容请见说明书。 |
在本药作为单药治疗的试验中,不良反应的报导包括头痛、疲倦、皮疹、恶心、头晕、嗜睡和失眠。在临床双盲、添加试验中,服用拉莫三嗪的病人中皮疹的发生率高达10%,服用安慰剂的病人为5%。2%的病人因皮疹导致停止拉莫三嗪的治疗。这种皮疹在外观上一般是斑丘疹,通常在治疗开始的前8周出现,停用拉莫三嗪后消失。罕见的、严重的皮疹,包括Stevens-Johnson综合征和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Lyell综合征)已经有报道,后者会引发高死亡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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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肾功能损害患者:对于肾功能轻度损害(血清肌酐水平不超过130μmol/L)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对于中度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40-60mL/min/1.73m2)患者,应将易倍清剂量减至每日10mg。目前尚无易倍清用于严重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小于9mL/min/1.73m2)患者的资料,因此不推荐在这种患者中使用易倍清。 2.肝功能损害患者:目前尚无美金刚应用于肝功能损害患者的资料。 3.癫痫患者、有惊厥病史、或癫痫易感体质的患者应用美金刚时应慎重。 4.尿液pH值升高的患者服用易倍清时必须进行密切监测。 5.心肌梗塞、失代偿性充血性心力衰竭和未有效控制的高血压患者应用美金刚的资料有限,因此这些患者服用易倍清时应密切观察。 6.中重度至重度阿尔茨海默型痴呆病通常会导致驾驶和机械操作能力的损害,而且易倍清可能改变患者的反应能力,因此服用易倍清的患者在驾车或操作机械时要特别 小心。 |
有皮肤不良反应的报告,一般发生在拉莫三嗪(利必通)开始治疗的前8周。大多数皮疹是轻微的和自限性的。但是,曾罕见严重的、危及生命的皮疹,包括Stevens-Johnson综合征(SJS)和毒性上皮坏死溶解(TEN)的报道(参见[不良反应])。严重皮疹如SJS综合征,在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的发生率约为1:1000。12岁以下儿童发生的危险高于成人。有研究表明12岁以下儿童发生皮疹且需住院治疗的比率为1:300~1:100(参见[不良反应])。儿童最初发生的皮疹可能会被误认为是感染;在本品治疗的前8周,如果儿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