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轻、中度抑郁和焦虑。神经衰弱、心因性抑郁,抑郁性神经官能症,隐匿性抑郁,心身疾病伴焦虑和情感淡漠,更年期抑郁,嗜酒及药瘾者的焦躁不安及抑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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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主要成份为:盐酸氟哌噻吨和盐酸美利曲辛。 |
本品主要成份为屈昔多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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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圣华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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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50043 |
国药准字H20120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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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轻、中度抑郁和焦虑。神经衰弱、心因性抑郁,抑郁性神经官能症,隐匿性抑郁,心身疾病伴焦虑和情感淡漠,更年期抑郁,嗜酒及药瘾者的焦躁不安及抑郁。 |
1.改善由帕金森引起的步态僵直和直立性头晕;2.改善由Shy-Drager综合征或家族性淀粉样多神经病所致的直立性低血压、直立性头晕和昏厥;3.改善血液透析患者由于直立性低血压引发的头晕和乏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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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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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由帕金森引起的步态僵直盒直立性头晕:通常成人起始剂量为100毫克,(1粒胶囊),一日1次,口服;根据病情调整至适宜的维持剂量(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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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详见内包装说明书。 |
1.严重不良反应:神经阻滞剂恶性综合症,高热、思维紊乱、肌肉僵直、自发运动、直清CK升高等,上述症状如果发生在用药早期,应停药;如果发生在剂量改变、或者因持续治疗过程停药而发生,应恢复之前的用药量,随后逐渐降低剂量,并采取适当支持疗法呶降低体温、输液等。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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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与哺乳期间最好不要服用本品。动物的生殖毒性研究表明,两种活性成份氟哌噻吨和美利曲辛组成的复方对胚胎发育无有害作用,但是未对孕妇进行对照研究。因此,孕期用药必须谨慎。由于不能排除新生儿的撤药症状,建议预产期之前14天内逐步减少本品用量。少量氟哌噻吨通过母乳分泌。一般来说,其乳汁浓度/血清浓度比平均是1:3,在治疗剂量水平上对儿童无影响。按体重计,儿童摄入总量少未进行有关母乳中是否有美利曲辛分泌的动物和人体研究。但其他的三环类药物,如阿米替林和去甲阿米替林在母乳中仅有微量分泌。 儿童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动物试验结果表明,可导致子代波状肋骨)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尚未评价(缺少临床经验)老年用药:老年患者生理性功能降低,应谨慎用药,一面过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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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轻、中度抑郁和焦虑。神经衰弱、心因性抑郁,抑郁性神经官能症,隐匿性抑郁,心身疾病伴焦虑和情感淡漠,更年期抑郁,嗜酒及药瘾者的焦躁不安及抑郁。 |
1.改善由帕金森引起的步态僵直和直立性头晕;2.改善由Shy-Drager综合征或家族性淀粉样多神经病所致的直立性低血压、直立性头晕和昏厥;3.改善血液透析患者由于直立性低血压引发的头晕和乏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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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药理作用: 药物治疗学分类:抗抑郁药。 本品是由两种常见且已被证明非常有效的化合物组成的复方制剂。 氟哌噻吨是一种噻吨类神经阻滞剂,小剂量具有抗焦虑和抗抑郁作用。 美利曲辛是一种双相抗抑郁剂,低剂量应用时,具有兴奋特性。与阿米替林具有相同的药理作用,但镇静作用更弱。 两种成份的复方制剂具有抗抑郁、抗焦虑和兴奋特性。 2.毒理研究 急性毒性:氟哌噻吨急性毒性较小,但是三环抗抑郁药包括美利曲辛急性毒性较大。 复方制剂的急性毒性LD50:小鼠,静脉给药45±11mg/kg,口服给药494±47mg/kg;大鼠,静脉给药17±2mg/kg,口服给药640±128mg/kg。 长期毒性:长期毒性实验中未见治疗剂量的氟哌噻吨和美利曲辛的毒性。 生殖毒性:生殖毒性研究表明,育龄妇女不需使用特别剂量的氟哌噻吨或美利曲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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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儿童青少年的自杀——在儿童青少年抑郁症和其他精神疾病中的短期研究提示,抗抑郁药增加自杀观念和自杀行为(自杀)的风险,如果考虑在儿童青少年中使用氟哌噻吨美利曲辛片或任何其他抗抑郁药,必须权衡这个风险与临床需要。已经开始治疗的患者,应该密切观察其是否有临床症状恶化、自杀或异常的行为改变。应建议家庭成员及照料者加强对患者的密切观察,并和处方医生加强沟通。氟哌噻吨美利曲辛片未被批准用于儿童患者(见警告和注意事项,儿童用药)。 综合分析急性期安慰剂对照试验(总计24个试验包括4400例患者),9种抗抑郁药(SSRIs和其他抗抑郁药)治疗儿童青少年抑郁症、强迫症或其他精神障碍,结果显示这些接受抗抑郁药治疗的儿童青少年,在治疗的前几个月内,自杀观念和自杀行为(自杀)这样的不良事件风险明显增加。在接受抗抑郁药治疗的病人中这些不良事件的平均风险为4%,是安慰剂治疗者风险(2%)的两倍。这些试验中未发生自杀事件。 其他内容详见说明书。 以下病人使用本品时需谨慎给药:器质性脑损伤、惊厥抽搐、尿潴留、甲状腺功能亢进、帕金森综合征、重症肌无力肝脏疾病晚期、心血管及其他循环系统疾病。由于其兴奋特性,不推荐激动和过 |
慎用: 1.高血压患者(可能恶化高血压症状) 2.动脉硬化患者(恶化压力反应) 3.甲状腺机能亢进患者(可能恶化心动过速) 4.严重肝、肾功能损伤患者 5.心脏病患者(可能恶化症状) 6.严重肺部疾病,支气管哮喘或内分泌疾病(恶化症状) 7.慢性开角型青光眼(可增加眼内压) 8.重度糖尿病血透患者(可诱导外周循环紊乱) 重要的注意事项: 1.起始剂量从低剂量,密切观察患者的药物反应,谨慎地增至维持剂量。不必停用其它抗帕金森病或者血管压力药物。 2.因为可能过度出现压力反应,应尽量避免过量用药 3.血液透析患者用药应注意以下几点: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剂量用药(血透前0.5-1小时口服),避免过量用药,因为本品可能呢个导致血压升高。 4.应考虑糖尿病的严重程度(包括外周循环状况、血压和血糖控制)与血管并发症的程度。 其他注意事项 <与适应症有关的注意事项> 帕金森疾病患者用药注意事项: 1)患者症状应达YahrⅢ级, 2)当用其他药物治疗不明显,并且出现步态僵直和直立性头晕,才可使用屈昔多巴。 血液透析患者用药注意事项: 血液透析后直立时患者收缩压少降低15mmHg。 <与用法用量有关的注意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