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调经活血,行气止痛。用于月经不调,行经腹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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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木香、川芎、延胡索(醋制)、当地、熟地黄、赤芍、红花、乌药、白术、丹参、香附(制)、吴茱萸(甘草水制)、泽兰、鸡血藤、菟丝子。 |
云芝提取物、核桃楸皮、山豆根、菟丝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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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金沙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丹东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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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00024 |
国药准字Z200441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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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调经活血,行气止痛。用于月经不调,行经腹痛。 |
清热燥湿,解热固本。用于湿热蕴结证的慢性肝炎,甲胎蛋白持续阳性患者,并可用于湿热蕴结证肝癌患者化疗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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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疗程4周,连用2个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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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忌服。 |
个别患者服用后出现恶心、头晕、胃部不适、轻度腹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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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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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调经活血,行气止痛。用于月经不调,行经腹痛。 |
清热燥湿,解热固本。用于湿热蕴结证的慢性肝炎,甲胎蛋白持续阳性患者,并可用于湿热蕴结证肝癌患者化疗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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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2.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3.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本药。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6.服药二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含有的山豆根用量较大,不可超量、超疗程使用。 (2)服药期间如出现恶心、呕吐、头晕、腹泻或呼吸表浅,应立即停药。必要时,立即就诊。 (3)据文献报道,过量使用山豆根可有神经毒性反应、胃肠道反应等, 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晕、头胀,四肢软弱无力,步 态不稳,甚至四肢抽搐,神志不清,呼吸浅速,口唇发绀,肌张力、 肌力下降,腱反射消失等,以及过敏性药疹。山豆根上述毒性与所含 苦参碱、金雀花碱等生物碱有关。 (4)偶有沉淀,请摇匀后一并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