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调经活血,行气止痛。用于月经不调,行经腹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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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木香、川芎、延胡索(醋制)、当地、熟地黄、赤芍、红花、乌药、白术、丹参、香附(制)、吴茱萸(甘草水制)、泽兰、鸡血藤、菟丝子。 |
盐酸昂丹司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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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金沙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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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00024 |
国药准字H10970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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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调经活血,行气止痛。用于月经不调,行经腹痛。 |
止吐药。用于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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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1.对于高度催吐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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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忌服。 |
可有头痛、腹部不适、便秘、口干、皮疹、偶见支气管哮喘或过敏反应、短暂性无症状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个别患者有癫痫发作。并有胸痛、心律不齐、低血压及心动过缓的罕见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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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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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调经活血,行气止痛。用于月经不调,行经腹痛。 |
止吐药。用于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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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2.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3.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本药。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6.服药二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对肾脏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用药次数和用药途径。2.对肝功能损害患者,肝功能中度或严重损害患者体内廓清本品的能力显著下降,血清半衰期也显著延长,因此,用药剂量每日不应超过8mg。3.腹部手术后不宜使用本品,以免掩盖回肠或胃扩张症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