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及足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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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10g含硝酸咪康唑100mg,硫酸新霉素3万单位,醋酸曲安奈德1毫克。 |
本品主要成份为膦甲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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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天龙制药有限公司 |
海南海神同洲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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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3021742 |
国药准字H2017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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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及足癣。 |
本品用于免疫功能损害患者对阿昔洛韦耐药的单纯疱疹病毒性皮肤﹑黏膜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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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直接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2~3次。 |
外用。适量涂于患处,一日3~4次,连用5日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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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成份过敏患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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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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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及足癣。 |
本品用于免疫功能损害患者对阿昔洛韦耐药的单纯疱疹病毒性皮肤﹑黏膜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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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局部用药可发生过敏反应。2.可出现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充血等。3.长期使用可造成局部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多毛及继发感染等。 |
个别患者可有局部红肿等刺激反应。长期大量使用经局部吸收后,也可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肾功能损害,头痛﹑震颤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贫血﹑粒细胞减少等血液系统疾病,恶心,呕吐,食欲减退,腹痛,发热,血磷酸盐增高或降低,血钙﹑血钾﹑血镁降低,肝功能异常﹑血肌酐升高等其他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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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1个月。2.治疗念珠菌病时避免局部紧密覆盖敷料。3.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 |
1.本品严格限用于免疫功能损害患者耐阿昔洛韦的单纯疱疹病毒性皮肤﹑黏膜感染。2.破损皮肤涂敷本品或涂敷面积较大时,应适当减少剂量。3.用药后如局部刺激症状严重,应立即停药。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