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及足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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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10g含硝酸咪康唑100mg,硫酸新霉素3万单位,醋酸曲安奈德1毫克。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洛美沙星。化学名:(±)1-乙基-6,8-二氟-1,4-二氢-7-(3-甲基-1-哌嗪基)-4-氧代-3-喹啉羧酸盐酸盐。分子式:C17H19F2N3O3·HCL分子量:387.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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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天龙制药有限公司 |
遂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天津药业集团新郑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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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3021742 |
国药准字H19990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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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及足癣。 |
细菌性皮肤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脓疱病、疖肿、毛囊炎、外伤感染、湿疹合并感染、足癣合并感染、痤疮合并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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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直接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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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成份过敏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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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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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及足癣。 |
细菌性皮肤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脓疱病、疖肿、毛囊炎、外伤感染、湿疹合并感染、足癣合并感染、痤疮合并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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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局部用药可发生过敏反应。2.可出现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充血等。3.长期使用可造成局部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多毛及继发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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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1个月。2.治疗念珠菌病时避免局部紧密覆盖敷料。3.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 |
1.使用中若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用。2.注意本品光毒性,涂药部位应避免光照。3.重症肾功能障碍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