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及足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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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10g含硝酸咪康唑100mg,硫酸新霉素3万单位,醋酸曲安奈德1毫克。 |
醋酸曲安奈德。其化学名为:16α,17-[(甲基亚乙基)双(氧)]-11β,,21-二羟基-9-氟孕甾-1,4-二烯-3,20-二酮-21-醋酸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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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天龙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通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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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3021742 |
国药准字H31021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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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及足癣。 |
用于过敏性皮炎、湿疹、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及瘙痒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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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直接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2~3次。 |
用法用量:外用,一日2-3次,涂患处,并轻揉片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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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成份过敏患者禁用。 |
长期使用可引起局部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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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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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及足癣。 |
用于过敏性皮炎、湿疹、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及瘙痒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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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局部用药可发生过敏反应。2.可出现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充血等。3.长期使用可造成局部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多毛及继发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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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1个月。2.治疗念珠菌病时避免局部紧密覆盖敷料。3.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 |
1.禁用于感染性皮肤病如脓疱病、体癣、股癣等。2.不宜长期使用,并避免全身大面积使用。3.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4.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应向医师咨询。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6.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7.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