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奥氮平片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对奥氮平初始治疗有效的患者,巩固治疗可以有效维持临床症状改善。奥氮平片用于治疗中、重度躁狂发作。对奥氮平治疗有效的躁狂发作患者,可用于预防双相情感障碍的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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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活性成份:奥氮平化学名称: 2-甲基-4-(4-甲基-1-哌嗪基) -10H -噻吩并【2,3-b】 【1, 5】苯二氮杂分子式: C17H20N4S分子量: 312. 43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卡巴拉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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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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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203131 |
国药准字H20183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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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奥氮平片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对奥氮平初始治疗有效的患者,巩固治疗可以有效维持临床症状改善。奥氮平片用于治疗中、重度躁狂发作。对奥氮平治疗有效的躁狂发作患者,可用于预防双相情感障碍的复发。 |
本品用于治疗轻、中度阿尔茨海默型痴呆的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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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 精神分裂症 奥氨平的推荐起始剂量是10mg/日,一日一次。 躁狂发作 单独治疗的推荐起始剂量是15mg,联合治疗中10mg,一日一次。 预防双相情感障碍复发 推荐起始剂量为10mg/日.对于使用奥氨平治疗躁狂发作的患者,预防复发的维持治疗剂量同前。对于新发的躁狂发作、混合发作或抑郁发作,应继续奥氮平治疗(需要时剂量适当调整),同时根据临床指征联合辅助治疗情感症状。 精神分裂症、 躁狂发作和预防双相情感障碍复发的治疗剂量可以根据个体临床情况在5-20mg/日的剂量范围内进行调整。建议仅在适当的临床再评估后方可在推荐起始剂量的基础上加量,且加药间隔不少于24小时。奥氮平给药不用考虑进食因素,食物不影响吸收。停药时应考虑逐渐减量。 特殊人群 肾脏和/或肝脏功能损伤的患者 这类患者应考虑更低的起始剂量(5mg) 。中度肝功能不全(肝硬化、 Child-Pugh分级为A级或B级)的患者起始剂量为5mg,井应谨慎加量。 吸烟者 相对于吸烟者,非吸烟患者的起始剂量和剂量范围一-般无须调整。吸烟会诱导奥复平的代谢,推荐进行临床评价,需要时考虑增加奧氮平的剂量。 当有不止一个可能减缓代谢的因素存在 |
1、早晚进餐时与食物同服,胶囊需吞服。 2、在三项关键的临床研究中,每日2次的用法被证明有效,且耐受良好。其中一项研究也包括试用每日3次的用法,结果表明,在疗效和耐受性方面可能是有益的。因此,不能耐受每日2次用法的患者,在每天服药总量相同的情况下,应该考虑分3次服用。 3、剂量:起始剂量3mg/日(1.5mg每日两次),根据个体差异,至少每隔2周增加剂量,以达到最大可耐受剂量,但每日不应超过12mg。临床研究证明,每日服用本品Mmg临床疗效更佳,所以大多数患者的目标剂量值应该定在每日6-12mg范围内。三项III期临床研究中,有一项研究表明,每日服用低于6mg也有效,并由汇总的疗效数据分析所支持。 4、剂量递增:如果服用3mg/日,经过最少2周的治疗后,耐受良好,那么剂量可以增加到6mg/日,以后日剂量增加到9mg,然后增加到12mg,都要依赖于对调整前的服用剂量具有良好的耐受性,并且只有在当前剂量水平治疗至少2周后,才可以考虑增加量,如果出现不良反应(如恶心、呕吐、腹痛或食欲减退)或体重下降,少服用一剂或多剂药物可能会改善。然而,如果这些症状持续存在,应该将日剂量降回到以前耐受良好的剂量水平。 5、最大推荐剂量:12mg/日(6mg每日两次)。特殊人群儿科患者儿童和青少年(年龄小于18岁):尚未在儿童中研究艾斯能,因此不推荐在儿童中使用本品。 6、肾功能损伤或轻中度肝功能损伤患者的应用:肾功能损伤或轻中度肝功能损伤患者不必调整剂量。当增加剂量时,必须严密监控个体耐受性。但是,由于在中度肾功能损伤和轻度至中度肝功能损伤的患者中药物暴露量升高,应根据个体耐受性递增推荐剂量,并进行密切监测,因为有临床上显著肾功能损伤或肝功能损伤的患者可能发生更多剂量依赖性不良反应。尚未在严重肝功能损伤的患者中进行研究(参见药代动力学及注意事项)。 7、重新开始治疗:通常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在较高剂量水平上会增加。如果治疗中断超过3天,应该以最低日剂量重新开始,然后按照如上所述进行剂量递增。或遵医嘱。 临床应用及指南 王建东通过研究重酒石酸卡巴拉汀胶囊微生物限度检查方法验证,得出结论本方法可用于重酒石酸卡巴拉汀胶囊的微生物限度检查。(海峡药学,2012,24(05):4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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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以下内容来自本品国外说明书信息。中国尚未批准本品用于18岁以下儿科人群。 成人 临床试验中报道的与使用奥氮平 相关的最常见(发生于1%的患者)的不良反应有嗜睡,体重增加,嗜酸粒细胞增多,催乳素、胆固醇、血糖和甘油三酯水平升高,糖尿,食欲增加,头晕,静坐不能,帕金森症,白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运动障碍,体位性低血压,抗胆碱能作用,肝转氨酶短暂无症状性升高,皮疹,乏力,疲劳,发热,关节痛,碱性磷酸酶增高,Y -谷氨酰转肽酶增高,高尿酸,高肌酸磷酸激酶和水肿。 不良反应列表 下表列出了来自自发报告和临床试验中的不良反应和实验室检查结果。在每个频率组内,不良反应按照严重程度降低的顺序排列。所列频率术语的定义如下:十分常见(1/10) 常见(1/100到 具体表格看内部说明书。 在所有基线体重指数(BMI) 类别中均观察到体重临床上显著性增加。短期治疗后(中位持续时间为47天) ,体重增加7%的基线体重十分常见(22.2%),15%的为常见(4.2%),25%的为偶见(0.8%)。患者长期暴露后(至少48周)体重增加7%,15%,和25%的基线体重十分常见(分别为64. 4%,31. 7%和 |
1、已知对重酒石酸卡巴拉汀,其它氨基甲酸衍生物或其它配方成分过敏的患者禁止使用本品。 2、由于未进行相关研究,本品禁止应用于严重肝脏损害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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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对妊娠期妇女还没有足够的对照试验研究。已经怀孕或在奥氮平治疗期间准备怀孕的患者,要通知医生。由于经验有限,只有当可能的获益大于对胎儿的潜在危险时方能使用本药。在怀孕期的后3个月使用抗精神病药物(包括奥氮平)的母亲,新生儿有出现不同程度及持续时间的不良反应( 包括维体外系症状和/或停药反应)的风险,已有激越、肌张力增高、肌张力减退、震颤、嗜睡、呼吸窘迫和喂食障碍的报告。因此,新生儿应密切监护。哺乳在一项健康妇女的哺乳研究中,奥氮平通过乳汁排泄。稳态时平均婴儿药物暴露量(mg/kg) 估计是母体奥氮平剂量(mg/kg) 的1.8%.如果患者服用奥氮平,应该建议她们不要哺乳婴儿。生育能力对生商能力的影响尚不清楚。儿童用药:本品在中国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患者中用药的安全有效性尚未确立。老年用药:通常不会使用较低的起始剂量 (5mg/日) ,但对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若有临床指征,应考虑使用较低的起始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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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奥氮平片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对奥氮平初始治疗有效的患者,巩固治疗可以有效维持临床症状改善。奥氮平片用于治疗中、重度躁狂发作。对奥氮平治疗有效的躁狂发作患者,可用于预防双相情感障碍的复发。 |
本品用于治疗轻、中度阿尔茨海默型痴呆的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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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最常报道的药物不良反应为胃肠道反应,包括恶心(38%)和呕吐(23%),特别是在剂量递增期。在临床试验中发现,女性患者更易于出现胃肠道反应和体重下降。 2、常见不良反应: (1)精神障碍:激越、意识模糊、焦虑。 (2)神经系统异常:头痛、嗜睡、震颤。 (3)胃肠系统异常:腹痛和消化不良。 (4)皮肤和皮下组织异常:多汗。 (5)全身异常以及给药部位反应:疲劳和衰弱、不适。 (6)其他:体重下降。 3、偶见不良反应: (1)精神障碍:失眠、抑郁。 (2)神经系统异常:晕厥。 (3)肝胆异常:肝功能检测异常。 (4)全身异常以及给药部位反应:跌倒。 4、罕见不良反应: (1)神经系统异常:痫性发作。 (2)心脏异常:心绞痛、心肌梗死。 (3)肠胃系统异常:胃和十二支肠溃疡。 (4)皮肤和皮下组织异常:皮疹、瘙痒。 5、非常罕见不良反应: (1)感染和传染:泌尿道感染。 (2)神经障碍:幻觉。 (3)心脏异常:心律失常、心肌梗死(如:心动过缓、房室传导阻滞、房颤和心动过速)。 (4)胃肠系统异常:胃肠道出血、轻度胰腺炎、与食管劈裂相关的严重呕吐。 (详细信息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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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以下内容来自本品国外说明书信息。中国尚未批准本品用于18岁以下儿科人群。 使用抗精神病药物治疗过程中,患者临床症状的改善可能需要几天甚至几个星期,在此期间应密切监护患者。 痴呆相关精神病性和/或行为障碍 痴呆相关精神病性和/或行为紊乱的患者,不推荐使用奥氨平治疗,因为有增加死亡和脑血管事件的风险。在一项安慰剂对照的临床试验中(6-12周) ,受试者为患有痴呆相关精神病性和/或行为紊乱的老年人(平均年龄78岁) :和安慰剂比较,用奥氨平治疗的患者死亡率增加了2倍(分别为3.5%,1.5%) :但升高的死亡发生率与奥氮平的剂量(平均日剂量为4. Amg)或治疗的持续时间无相关性导致死亡率升高的风险因素包括:年龄大于65岁, 吞咽困难, 镇静状态,营养不良和脱水,肺部疾病(如吸入或非吸入性肺炎),或同时服用苯二氮革类药物。然而,排除这些风险因素,使用奥氨平治疗的患者的死亡率依然高于使用安慰剂的患者。在同一临床试验中,有报道脑血管不良事件(CVAE, 即中风, 短暂性脑缺血发作)其中包括死亡病例。 用奥氮平治疗的患者出现脑血管不良事件的发生率为安慰剂的3倍(分别是1 3%.0.4%) 所有出现 |
1、应该从1.5mg每日两次开始治疗,递增至患者的维持剂量。如果中断用药超过3天,应该以最低每日剂量重新开始治疗,以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例如严重呕吐)(参见用法用量)。 2、开始治疗和/或增加剂量时可能发生胃肠道异常,例如恶心、呕吐和腹泻。降低剂量可改善。长时间呕吐或腹泻导致脱水体征或症状的患者,应该降低剂量或停药,并以静脉输液(参见不良反应)。脱水可能会造成严重后果(见不良反应)。 3、与所有胆碱酯酶抑制剂相同,使用卡巴拉汀治疗阿尔茨海默病的患者可能会发生体重下降。本品治疗期间应密切监测患者的体重。体重低于50kg的患者可能发生更多不良事件,更有可能因不良事件停止治疗。 4、与其它拟胆碱能药物一样,当给予病态窦房结综合征(SSS)或其它心脏传导阻滞(窦房性传导阻滞,房室传导阻滞)的患者服用本品时,必须格外谨慎(参见不良反应)。 5、胆碱神经兴奋可以引起胃酸分泌增多,也可能会加重尿路梗阻和癫痫发作,当治疗有此种情况的患者时,建议慎重。同其它拟胆碱药物一样,有哮喘病史或其它阻塞性肺疾病的患者需慎用重酒石酸卡巴拉汀。 6、与其它拟胆碱药一样,卡巴拉汀可能会导致或使患者锥体外系反应加剧,在使用艾斯能胶囊或口服溶液治疗的帕金森病引起的痴呆患者中,帕金森症状恶化,尤其是震颤被观察到。 7、特殊人群:在临床上明显的肾功能损伤或肝功能损伤的患者可能发生更多不良事件。应该根据个体耐受性,密切监测推荐的给药剂量和递增计量(参见【用法用量】)。 8、驾驶或操作机器:阿尔茨海默痴呆和帕金森病引起的痴呆患者可能引起渐进性驾驶能力损伤或者影响使用机械的能力。可能引起头晕和失眠,主要是在开始治疗或增加剂量时期。因此,在艾斯能治疗痴呆症的患者中,主治医师应定期评价继续驾驶或操作复杂机械的能力。触摸其它剂型后需要避免接触眼睛。在去除后应用肥皂洗手并冲洗干净。如果接触到眼睛或者接触其它剂型后眼睛变红,则需要用大量清水冲洗,如症状未缓解,则应尽快就医。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妊娠期:动物实验表明,重酒石酸卡巴拉汀无致畸作用。因为尚缺乏人妊娠时服用本品的安全性试验资料。所有,孕妇服用本品应权衡利弊。 (2)哺乳期:在动物中,卡巴拉汀和/或代谢产物进入乳汁。本品是否从人体的乳汁中分泌,目前尚不清楚。建议服用本品的患者应停止哺乳喂养。 10、儿童用药:不推荐儿童服用本品。 11、老年用药:尽管老年人重酒石酸卡巴拉汀生物利用度高于年轻健康志愿者,但对50-92岁阿尔茨海默病患者试验后结果表明,其重酒石酸卡巴拉汀生物利用度不随年龄增加而变化。 12、药物过量: (1)症状和体征:多数意外发生用药过量的病例并未表现出任何临床症状或体征,而且几乎所有过量患者仍可继续使用本品。出现的症状主要是恶心、呕吐、腹泻、腹痛、头晕、震颤、头痛、嗜睡、心动过缓、意识模糊、多汗、萎靡、高血压和幻觉。由于已知胆碱酯酶抑制剂对心脏活动有迷走神经紧张效应,故可以发生心动过缓和/或晕厥。胆碱酯酶抑制剂用药过量可导致胆碱能危象,特征表现为:重度恶心、呕吐、流涎、多汗、心动过缓、低血压、呼吸抑制和抽搐。有可能发生肌无力,且如果累及呼吸肌还可能导致死亡。卡巴拉汀用药过量中罕有报告致死性结局,且与卡巴拉汀的关系尚不清楚。用药过量的症状和结局在每位患者中不尽相同,结局(可预见与用药过量有关)的严重程度也各不相同。 (2)治疗:因重酒石酸卡巴拉汀的血浆半衰期约1小时。乙酰胆碱酯酶抑制作用持续约9小时,故推荐在随后的24小时内对无症状用药过量患者不应继续使用本品。对用药过量且出现严重恶心、呕吐的患者应考虑使用止吐药。必要时对其它不良反应给予对症治疗。对严重用药过量的患者可使用阿托品。阿托品硫酸盐初始推荐剂量0.03mg/kg,静脉注射,随后可根据其临床疗效调整使用剂量。不推荐东莨菪碱作为解毒药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