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奥氮平片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对奥氮平初始治疗有效的患者,巩固治疗可以有效维持临床症状改善。奥氮平片用于治疗中、重度躁狂发作。对奥氮平治疗有效的躁狂发作患者,可用于预防双相情感障碍的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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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活性成份:奥氮平化学名称: 2-甲基-4-(4-甲基-1-哌嗪基) -10H -噻吩并【2,3-b】 【1, 5】苯二氮杂分子式: C17H20N4S分子量: 312. 43 |
利斯的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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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LTSLohmannTherapie-SystemeA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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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203131 |
H201703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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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奥氮平片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对奥氮平初始治疗有效的患者,巩固治疗可以有效维持临床症状改善。奥氮平片用于治疗中、重度躁狂发作。对奥氮平治疗有效的躁狂发作患者,可用于预防双相情感障碍的复发。 |
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路易体痴呆、血管性痴呆、额颞叶痴呆、混合型痴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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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 精神分裂症 奥氨平的推荐起始剂量是10mg/日,一日一次。 躁狂发作 单独治疗的推荐起始剂量是15mg,联合治疗中10mg,一日一次。 预防双相情感障碍复发 推荐起始剂量为10mg/日.对于使用奥氨平治疗躁狂发作的患者,预防复发的维持治疗剂量同前。对于新发的躁狂发作、混合发作或抑郁发作,应继续奥氮平治疗(需要时剂量适当调整),同时根据临床指征联合辅助治疗情感症状。 精神分裂症、 躁狂发作和预防双相情感障碍复发的治疗剂量可以根据个体临床情况在5-20mg/日的剂量范围内进行调整。建议仅在适当的临床再评估后方可在推荐起始剂量的基础上加量,且加药间隔不少于24小时。奥氮平给药不用考虑进食因素,食物不影响吸收。停药时应考虑逐渐减量。 特殊人群 肾脏和/或肝脏功能损伤的患者 这类患者应考虑更低的起始剂量(5mg) 。中度肝功能不全(肝硬化、 Child-Pugh分级为A级或B级)的患者起始剂量为5mg,井应谨慎加量。 吸烟者 相对于吸烟者,非吸烟患者的起始剂量和剂量范围一-般无须调整。吸烟会诱导奥复平的代谢,推荐进行临床评价,需要时考虑增加奧氮平的剂量。 当有不止一个可能减缓代谢的因素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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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以下内容来自本品国外说明书信息。中国尚未批准本品用于18岁以下儿科人群。 成人 临床试验中报道的与使用奥氮平 相关的最常见(发生于1%的患者)的不良反应有嗜睡,体重增加,嗜酸粒细胞增多,催乳素、胆固醇、血糖和甘油三酯水平升高,糖尿,食欲增加,头晕,静坐不能,帕金森症,白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运动障碍,体位性低血压,抗胆碱能作用,肝转氨酶短暂无症状性升高,皮疹,乏力,疲劳,发热,关节痛,碱性磷酸酶增高,Y -谷氨酰转肽酶增高,高尿酸,高肌酸磷酸激酶和水肿。 不良反应列表 下表列出了来自自发报告和临床试验中的不良反应和实验室检查结果。在每个频率组内,不良反应按照严重程度降低的顺序排列。所列频率术语的定义如下:十分常见(1/10) 常见(1/100到 具体表格看内部说明书。 在所有基线体重指数(BMI) 类别中均观察到体重临床上显著性增加。短期治疗后(中位持续时间为47天) ,体重增加7%的基线体重十分常见(22.2%),15%的为常见(4.2%),25%的为偶见(0.8%)。患者长期暴露后(至少48周)体重增加7%,15%,和25%的基线体重十分常见(分别为64. 4%,31. 7%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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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对妊娠期妇女还没有足够的对照试验研究。已经怀孕或在奥氮平治疗期间准备怀孕的患者,要通知医生。由于经验有限,只有当可能的获益大于对胎儿的潜在危险时方能使用本药。在怀孕期的后3个月使用抗精神病药物(包括奥氮平)的母亲,新生儿有出现不同程度及持续时间的不良反应( 包括维体外系症状和/或停药反应)的风险,已有激越、肌张力增高、肌张力减退、震颤、嗜睡、呼吸窘迫和喂食障碍的报告。因此,新生儿应密切监护。哺乳在一项健康妇女的哺乳研究中,奥氮平通过乳汁排泄。稳态时平均婴儿药物暴露量(mg/kg) 估计是母体奥氮平剂量(mg/kg) 的1.8%.如果患者服用奥氮平,应该建议她们不要哺乳婴儿。生育能力对生商能力的影响尚不清楚。儿童用药:本品在中国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患者中用药的安全有效性尚未确立。老年用药:通常不会使用较低的起始剂量 (5mg/日) ,但对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若有临床指征,应考虑使用较低的起始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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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奥氮平片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对奥氮平初始治疗有效的患者,巩固治疗可以有效维持临床症状改善。奥氮平片用于治疗中、重度躁狂发作。对奥氮平治疗有效的躁狂发作患者,可用于预防双相情感障碍的复发。 |
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路易体痴呆、血管性痴呆、额颞叶痴呆、混合型痴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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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以下内容来自本品国外说明书信息。中国尚未批准本品用于18岁以下儿科人群。 使用抗精神病药物治疗过程中,患者临床症状的改善可能需要几天甚至几个星期,在此期间应密切监护患者。 痴呆相关精神病性和/或行为障碍 痴呆相关精神病性和/或行为紊乱的患者,不推荐使用奥氨平治疗,因为有增加死亡和脑血管事件的风险。在一项安慰剂对照的临床试验中(6-12周) ,受试者为患有痴呆相关精神病性和/或行为紊乱的老年人(平均年龄78岁) :和安慰剂比较,用奥氨平治疗的患者死亡率增加了2倍(分别为3.5%,1.5%) :但升高的死亡发生率与奥氮平的剂量(平均日剂量为4. Amg)或治疗的持续时间无相关性导致死亡率升高的风险因素包括:年龄大于65岁, 吞咽困难, 镇静状态,营养不良和脱水,肺部疾病(如吸入或非吸入性肺炎),或同时服用苯二氮革类药物。然而,排除这些风险因素,使用奥氨平治疗的患者的死亡率依然高于使用安慰剂的患者。在同一临床试验中,有报道脑血管不良事件(CVAE, 即中风, 短暂性脑缺血发作)其中包括死亡病例。 用奥氮平治疗的患者出现脑血管不良事件的发生率为安慰剂的3倍(分别是1 3%.0.4%) 所有出现 |
药物误用和用药错误导致的药物过量误用和用药错误可导致严重的不良反应:部分患者需要住院治疗,但很少导致死亡(见【药物过量】)。大多数药物误用和用药错误的病例与在应用新贴剂时未去除原有贴剂,以及在同一时间应用多块贴剂有关。应指导患者及其护理者根据的重要用药指导用药(见【用法用量】)胃肠道异常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通常随剂量增加而增加,尤其是在剂量发生变化时。如果停止治疗超过3天,应重新开始应用4.6mg/24小时治疗。开始用药和/或增加剂量时,可能会出现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和腹泻。这些不良反应更常见于女性。减量用药可缓解症状。其他情况可停用,如果患者因长时间呕吐或腹泻出现脱水体征或症状,应及时给予治疗。可给予静脉输液,并且减量或停药。脱水可导致严重后果(见【不良反应】体重下降阿尔茨海默病患者在应用胆碱酯酶抑制剂(包括利斯的明/卡巴拉汀)时可能会出现体重下降。在治疗期间,应监测患者体重。心动过缓利斯的明可能会引起心动过缓,这是发生尖端扭转型室速的一种风险因素。主要发生于存在风险因素的患者中。存在尖端扭转性室速发生高风险的患者建议谨慎使用:例如,失代偿性心力衰竭、近期心肌梗死、心律失常、低钾血症或低镁血症易感、或者合并使用已知可引起QT间期延长和/或尖端扭转性室速药物的患者。其他胆碱能活性增加的不良反应与其他胆碱能药物一样,在使用本品时,对下列患者应慎重:病态窦房结综合征或传导阻滞(窦房传导阻滞、房室传导阻滞)患者(见【不良反应】)活动性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患者、或其易感患者,因为胃酸分泌将会增多。尿路梗阻和癫痫的易感患者,因为拟胆碱药物可能会诱发或加重这些疾病。既往有哮喘或阻塞性肺疾病病史患者。同其他拟胆碱药物一样,利斯的明/卡巴拉汀可诱导或加重椎体外系症状。在使用利斯的明/卡巴拉汀胶囊治疗的有认知功能障碍的帕金森患者中(该适应症尚未在中国获批),发现帕金森症状加剧,特别是震颤。这些不良事件同样可能发生在使用利斯的明透皮贴剂的患者中。作为一种胆碱酯酶抑制剂,在麻醉期间利斯的明/卡巴拉汀有可能增加琥珀酰胆碱型药物的肌肉松弛作用。用药部位和皮肤反应的皮肤用药部位可能出现不良反应,通常是轻至中度反应(见【不良反应】)。这些反应自身并非对药物过敏的表现。但是,本品可导致过敏性接触性皮炎。如果用药部位皮肤反应面积超过贴剂大小,或存在局部反应加重的迹象(如红斑、水肿、丘疹、水疱等增加)、或者在去除贴剂后48小时症状无明显改善,则应怀疑是否有过敏性接触性皮炎。出现这种情况时,应终止治疗(见【禁忌】)。如果患者应用本品治疗时,出现提示为过敏性接触性皮炎的用药部位反应,但如果患者仍需要利斯的明/卡巴拉汀治疗时,可在过敏试验阴性及严密医学监测的前提下转换为口服艾斯能?胶囊。存在这种可能:一些暴露于本品而对利斯的明/卡巴拉汀过敏的患者可能不能应用利斯的明/卡巴拉汀的任何剂型。已有上市后个例报告称患者应用利斯的明/卡巴拉汀后出现弥散性皮肤过敏反应(与用药途径(口服、经皮)无关)。出现这种情况时,应终止治疗(见【禁忌】)。应对患者及护理者进行相应指导。特殊人群:体重低于50kg的患者可能会出现更多的不良反应,同时更可能由于不良反应而停药。应谨慎调整剂量,并监测这类患者的不良反应(如过度恶心或呕吐);如果出现此类不良反应,则应考虑减量(见【用法用量】)。肝脏功能损害:存在有临床意义的显著肝脏功能损害患者可能会出现更多的不良事件。应该于密切随访条件下,按照患者个体耐受性进行推荐剂量递增。尚未进行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的研究。这些患者进行贴剂剂量递增时应特别谨慎(见【用法用量】和【药代动力学】)。驾驶和机器操作阿尔茨海默病可能会逐渐导致患者的驾驶能力和机器操作能力损伤。利斯的明/卡巴拉汀可诱发头晕和嗜睡,主要是在开始治疗和增加剂量时。因此,对于接受利斯的明/卡巴拉汀治疗的痴呆患者,治疗医师应常规评估其持续驾驶和操作复杂机器的能力。 |